“感谢你们的提醒和帮助,让我顺利办理了低保,有了这笔补助,学习和生活压力减轻了许多。”在收到第一笔低保金后,家住明光市苏巷镇苏巷村的大二学生陈某高兴地说道。
陈某父母早年离异,多年来一直与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考上大学后,陈某主要依靠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和亲戚帮助维持学习和生活,经济非常困难。此前,苏巷镇在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活动时发现这一情况,镇纪委紧密关注,督促镇民政办结合陈某实际,制定解决方案。经电话沟通、实地走访、查看资料等,镇民政办认定陈某符合低保条件,并协助陈某收集材料、申报低保。截至目前,陈某已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可领取救助金600元。
低保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必须筑牢纪律防线。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低保救助“小切口”,进一步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市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加强低保政策宣传普及,主动深入一线走访调研,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第一时间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市民政、人社、财政等单位加强数据共享,结合群众投诉、审计反馈,深入排查纠治“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将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纳入政治监督主要任务清单,紧盯低保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关键环节,发挥“室组地”协作优势,通过查阅资料、一线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城乡低保新增508人,清退1201人,追回违规发放的低保金1.51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群众关切,强化社会救助领域监督检查,以监督实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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