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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明光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
编辑日期:2025/3/19 14:35:32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巡察“回头看”。 

3月17日,两个巡察组分别在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巡察动员会。

会前,各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各巡察组副组长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了张秀山书记在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市领导杨新成、高房玺、江家海分别出席分管单位的巡察动员会议并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市委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相关人员,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近三年以来退休人员列席会议。

巡察组组长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十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班子成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要统一思想,同题共答,配合开展本轮巡察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市领导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要端正服务态度,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坦诚接受监督,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提供材料;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整改。

本轮巡察采取“同步动员、同步进驻、同步巡察、同步撤点”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3月17日至4月18日巡察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4月21日至5月30日巡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第二巡察组3月17日至4月18日巡察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4月21日至5月30日巡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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