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七届滁州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2日,滁州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明光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3日,滁州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明光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市红十字会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七届滁州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红十字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全面接受,积极安排部署各项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事项,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市红十字会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逐项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四)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集中整改期间,市红十字会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巡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巡察整改的监督指导和专项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的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对照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一是制定印发《明光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红〔2024〕5号),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召开全市红十字工作业务培训会,开展红十字工作业务专题学习,邀请滁州市红十字会人员进行授课。三是按月召开理论学习会,开展学习研讨。
2.加大“三献”宣传工作。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等“三献”政策理论,提升宣传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世界骨髓捐献者日主题活动,宣传“三献”知识等,同时通过明光发布微信公众号开展“三献”宣传以及结合应急救护培训宣传“三献”知识。三是落实对困难捐献家庭的关心关怀,对困难捐献者家庭开展关怀慰问。发布生命接力?爱在明光—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登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倡议书。
3.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一是推进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明光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明红〔2024〕4号),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召开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进行安排。三是制定印发《明光市红十字会2024年青少年宣传教育计划》(明红〔2024〕2号),加强与学校沟通交流,推动红十字进校园宣传工作,提升青少年对红十字会认知和知晓度。
4.加强救护员培训工作。一是召开市红十字会全体人员会议,针对救护员培训有差距开展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制定印发《明光市红十字会2024年应急救护培训计划》(明红〔2024〕1号),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步骤,确保完成年度培训计划。三是有序推进救护员培训,加强与卫健部门、医院、消防救援大队和教育部门等对接,开展救护员培训。
5.提升人道救援能力。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与水平。二是加强与乡镇、园区等沟通对接,加大资金募集力度,接受社会定向捐款,积极参与“5.8人道公益日”和“99公益日”“皖红博爱送万家”公益项目。三是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麻风病人和孤寡老人,慰问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庭、白血病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体。
6.提高志愿服务能力。一是印发《关于成立明光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通知》(明红〔2024〕7号),成立明光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三献”知识、卫生健康知识、防灾减灾知识、红十字会法宣传和应急救护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5场。三是深入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等招募志愿者,发布明光市红十字会关于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的公告,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共招募志愿者44人。
7.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积极参加市卫健委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等组织生活。二是按月及时交纳党费,参加市卫健委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8.加强管理体制建设。一是召开市红十字会全体人员会议,针对管理体制建设进展缓慢开展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建设,召开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三是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明光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明红〔2024〕4号),成立基层红十字会33个,夯实红十字事业基层基础。
三、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持续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聚焦见底清零,纵深推进巡察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红十字会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39199;邮政地址:明光市卫健委四楼406室;电子邮箱:1033874431@qq.com。
明光市红十字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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