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7月20日,滁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1月3日,巡察组向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清单。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筹兼顾,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思想理论根基。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省委、滁州市委以及明光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安排部署以及整改方面要求、市委书记专题会上讲话以及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上讲话精神等,切实提升整改意识和政治站位,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和整改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对待,严肃整改纪律,增强整改意识,要对照整改要求主动认领、全面认领,列出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对账销号,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反馈问题,逐一分析问题症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梳理症结原因40条,制定整改举措49项。强化问题导向,明确分工,细化措施,排出时间表路线图,转变作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马上就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建章立制,持续落实整改,务必要在整改期限内全面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推动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统筹推进,推动上下贯通执行。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统筹兼顾,在推进工作中抓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全面推进,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保障整改见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组织全体人员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等本部门本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工作制度》,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开展理论学习,切实发挥中心组学习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三是2023年9月以来共召开17期党组会和9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项学习内容,持续加强林业发展中心的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
(2)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一是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工作制度》,2023年9月以来共召开9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每期学习会议均制定学习方案,规范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每期学习会议均及时、详细记录学习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和会议内容;三是组织召开“加强支部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党建业务培训会,为中心党建工作人员和部分党员进行党支部相关工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建业务能力。
2.切实履行主责主业
(3)强化职责定位。一是前往定远县林业发展中心和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考察学习三定方案设置等情况,为我中心“三定”方案的拟定提供参考;二是根据外出考察学习情况,已拟定市林业发展中心三定方案初稿。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中心“三定”方案,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编办进行对接,提请市委编委会审查,争取早日完成中心三定的编制和确定,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动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4)加强项目谋划。一是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中心负责或代建项目的谋划、设计、招标和建设等各项工作;二是组织中心工程建设业务人员学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提高了思想认识,加强了中心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增强了在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工作的意识;三是先后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了工作对接,对2024年拟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的资金和建设用地等要素保障进行了沟通协调。
(5)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管护。一是召开绿化管养工作约谈调度会,要求各片区负责人切实履职履责,加强监管,要求各管养单位高度重视绿化管养工作,常态化做好绿化管养工作;二是经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出台《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城区绿化管养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并纳入《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绩效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运用,客观公正评价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开展了绿化养护专项督查整治行动,针对督查结果,对发现的苗木修剪不及时、死枝未清除、死树未及时更换等养护不到位情况进行了处罚。
(6)深入宣传落实绿化条例。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对《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开展了系统学习,要求全体人员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绿化建设养护工作;二是利用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南湖公园开展了《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分别开展了《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宣传活动,并通过微信群、网络问卷开展《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保护绿化和提高爱绿护绿意识;三是利用《明光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对《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中的处罚条款进行宣传,曝光了已查处的城市绿化领域违法典型案件,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爱绿护绿意识。四是加大对城区可绿化的空闲地的摸排力度,完成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谋划,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拟实施的绿化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项目实施的精准性,避免违法建设,逐步增加城区绿地面积,提高绿地率。
(7)加强绿化管理力度。一是召开绿化管养工作约谈调度会,要求各片区负责人要坚持一线工作,切实履职履责,同时要求各管养单位对绿化管养工作高度重视,常态化做好绿化管养工作并主动制止毁绿行为。二是对发现绿化毁绿行为移交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配合开展案件查处,对当事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并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绿化领域案件进行对接,进一步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增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提高违法案件查处的及时性。三是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融媒体中心对接,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媒体渠道对城市绿化领域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提高群众对毁绿违法行为的重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绿化理念。
3.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8)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督促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对照《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开展了自查,并形成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共自查发现问题4条,制定整改措施8条;三是经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快速落实。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9)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底线思维;二是召开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召开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工作制度》,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
(二)加强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排查和作风建设。
5.加大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力度
(10)强化监理履职。一是对项目经办人和2家监理公司法人进行约谈,要求经办人和监理公司在以后的绿化工程监理中,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组建监理部,加强人员监督,切实履行职责,抓实监理工作。二是组织领中心工程建设业务人员学习《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中心人员业务水平,能够在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工作。三是经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依据监理合同条款对明光市道涵大道(洪武大道-明光大道)绿化工程监理中标人进行处罚。
6.强化作风建设及纠风治乱
(11)做到资金支付合规。一是收回转错的标牌制作费用,并将标牌制作费用重新支付。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要求加强会计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责任意识,严守财经纪律。三是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修订了《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销流程。
(三)加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
7.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2)党建引领中心业务工作。一是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工作制度》,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并严格执行开展理论学习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切实发挥中心组学习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已安排中共党员阚某负责党务工作,做好党建各项工作;三是召开“加强支部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党建业务培训会,为中心党建工作人员和部分党员进行党支部相关工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建业务能力。
8.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13)强化党支部建设。一是党支部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进一步熟悉党建业务,为今后中心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增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三个党建工作制度,营造浓厚党建氛围,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4)提高党组织政治生活质量。一是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章》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政治理论和党建工作水平,为今后中心规范开展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建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党支部相关工作解析辅导》,通过培训,使全体党员进一步了解党建业务知识,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支部活动和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出优秀共产党员2名。通过民主评议,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持续推进,以坚实的理想信念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滁州市委以及明光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安排部署以及整改方面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在6个月集中整改期后,进一步检查制度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举一反三,确保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2602668;邮政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人防大楼8-9室;电子邮箱:mgslyfzzx@163.com。
中共明光市林业发展中心党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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