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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潘村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3/6/30 16:28:17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潘村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潘村镇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诚恳的工作态度,以钉钉子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对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是首要政治任务”的工作思路。按照巡察整改时间节点要求,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条对照,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主动作为,镇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坚持亲自认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确保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协调并进。镇整改办统筹开展整改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加快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各相关责任部门主动与整改办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细化措施,切实顺利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职责还有欠缺”方面

1.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还有弱项”问题

(1)针对“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1月29日,组织召开镇村整改专题会议,宣传补偿标准文件,镇村干部对文件补偿标准文件读懂吃透。二是到潘村村、张台村、太平村、中淮村、钱西村等5个村60个村组张贴补偿方案标准75份,村民对补偿标准有了更深的了解。三是2023年2月20日到24日,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解释,对整户在外村民,通过微信宣传、电话告知等措施进行宣传,使外出村民对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更加了解,有效促进信访问题化解。

(2)针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力”问题:人居环境问题:一是以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理事会成员等宣传发动、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中,提高了群众积极性。二是街道车辆乱停乱放、商铺吐舌等乱象有效遏制,提升了街道环境。三是根据《潘村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管护主体,增加了管护效果。四是城南公园、李刘人居环境示范点管护力度明显上升,环境整洁有序,并对镇域内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美丽乡村建设点进行有效常态化管护。

紫阳南曹养猪场未批先建且污水直排问题:一是通过此次整改,涉及养殖户已将周边以往污染沟渠进行清理,养殖场周边沟渠减少污染、异味,推动养殖污染整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对损坏的粪污处理设施雨水分流、污水管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粪污处理存储设施正常运行,畜禽生产污水能够有效入池。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养殖户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共计40余次。通过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对储存的畜禽生产污水定期进行清理,真正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四是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在2020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期间,为了保障群众利益,将南曹5组5处养猪场土地性质变更为农业设施用地,按照现有的土地相关政策,现可以用于农业生产。

(3)针对“厕所革命不彻底”问题:一是2023年1月30日、2月20日,潘村镇先后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动员会、改厕问题整改推进会;2023年3月10日,潘村镇组织召开改厕业务培训暨2023年问题户厕排查大会召开改厕整改会议与业务培训会;镇改厕办对2023年改厕选址进行实地勘察。二是完成6个村64户问题整改,组织人员对全镇问题户厕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81户,已全部整改。三是改厕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就改厕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四是对吸粪车车主进行约谈,重新张贴破损和缺失“管护明白卡”。

2.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4)针对“部分单项工作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乡村振兴考核问题:一是自2023年3月起,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每周开展一次夜学,累计20余次。通过夜学,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得到提升,后续将坚持开展部门夜学,继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2023年3月以来,镇乡村振兴部门定期组织对乡村振兴专干开展一次业务培训,集中整改期间,已开展3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专干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三是2023年3月以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已遍访一次13个村,对各村资产收益、户档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后续将按2个月一次频率对村级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督查。

信访考核问题: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信访重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和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增强部门工作人员的争先进位意识。二是召开信访专题会议50余次,学习贯彻上级工作要求,按照(1+1+7)效能管理机制,加大对初信初访接处力度,有效的避免“初转重”,提升了群众满意率。三是加大了对积案的化解力度,一季度交办2件积案全部化解,减少了考核被扣分项。

(5)针对“对村(社区)月度绩效考核不够科学”问题:一是2023年2月10日,制定《2023年度村(社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公开征求14个村(社区)干部意见,确保指标设置科学有效。二是2023年2月起,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考核结果,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考核结果,班子成员就考核结果发表意见,现已完成2、3、4月村级考核。三是2023年2月起,每月10日前根据当月重点工作及时调整考核细则,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一个不落,并将细则下发至各村,同时督促各部门严格依据考评细则打分,提高工作推进的整体效果。截至目前已调整细则6次,调整细则51条。

3.关于“履职尽责还有差距”问题

(6)针对“营商环境不够优化”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二是制定各村招工帮扶计划,开展了两次招工帮扶现场观摩会等活动帮助企业招工,完成招工103人。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跟踪搜集到的有价值的招商引资线索,根据有效线索外出开展招商活动。共外出招商引资4次,拜访企业10家;在明接待客商5次,有价值招商线索累计4条。同时,利用春节期间召开了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座谈会,搜集招商线索。

(7)针对“拆迁安置还有欠缺”问题:一是成立工作小组。2023年6月14日,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老政府地块货币补偿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1名镇党委副书记牵头,相关班子成员组成。二是与安置补偿人代表沟通进行货币补偿及房屋安置补偿方案。经工作小组与安置人员代表进行数次洽谈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涉及拆迁的补偿已打款到户。三是加强对拆迁安置相关学习教育,提升处置能力。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制度执行还有短板”方面

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8)针对“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一是2023年1月17日,潘村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宣读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查找差距和不足,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二是2023年1月9日,镇村工作例会上学习《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通报》和《关于四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的通报》。2023年2月1日,全体镇干部会议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2023年3月8日,潘村镇学习明光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关于春节前后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关于三起“挂证取酬”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对三起身边案例及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矿山巡查重形式轻效果问题深刻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以案示警作用。三是2023年2月24日,镇党委书记代表镇党委在民主生活会上就主体责任未压实作对照检查。

(9)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一是2023年1月9日,镇村工作例会上学习《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通报》和《关于四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的通报》。2023年2月1日,全体镇干部会议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2023年2月13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观看《明察暗访看作风》,镇党委书记要求班子成员“以案为戒”,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二是2023年3月8日,潘村镇学习明光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关于春节前后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关于三起“挂证取酬”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对三起身边案例及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矿山巡查重形式轻效果问题深刻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以案示警作用。三是2023年3月10日,镇纪委到为民服务大厅和辖区各村专项督查镇村干部午间饮酒情况,未发现存在午间饮酒问题。

5.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0)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2023年3月10日,镇纪委组织各村纪检委员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系统学习。二是镇纪委严肃查处了群众反映太平村赵某某相关问题,给予赵某某党纪处分。三是2023年2月24日,镇纪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就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作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11)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问题:一是2023年3月10日,镇纪委组织各村纪检委员及监督委员会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会上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系统学习。二是针对郭某某因赌博再次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问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郭某某党纪处分。三是2023年2月24日,镇纪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问题作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12)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一是2023年3月10日,镇纪委组织各村纪检委员及监督委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系统学习。二是对冯某某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未发现影响群众生活、污染环境问题。三是对汪某某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未发现汪某某存在违纪和失职问题。四是2023年2月24日,镇纪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作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6.关于“为民服务有欠缺”问题

(13)针对“便民服务不到位”问题:一是卫健、城建、农业等部门相关人员撰写保证书。二是实行村干部上下班打卡制度。三是镇值班人员不定期对各村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人员在岗在位。

(14)针对“政务公开形式化”问题:一是对相关公开不全面内容,据实进行补充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分管领导进行自我批评,压实政务公开责任。三是组织学习《潘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增强业务部门把关审核能力,并提升政务公开规范意识。

7.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合规”问题

(15)针对“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问题:一是2023年2月27日,组织工会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提高工会成员思想认识,了解工会相关政策规定。二是2023年2月,按照《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将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会现有的99名会员信息录入工会会员数据库中,并对已退休、调出本单位的工会会员信息做动态调整。三是针对镇机关工会为23名村干部发放福利事宜,撰写调查报告。

(16)针对“超标准使用工会会费”问题:一是2023年2月20日,召开工会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委员会主席一名,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各一名,配备专职财会人员,确保工会会费使用合理合规。二是2023年2月20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党政班子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2月27日,组织工会成员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让工会会员对收支情况进一步了解,方便接受会员监督。三是坚决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规定,2023年2月追回79人超范围发放的福利,并于2023年3月初返还至镇工会账户。

8.关于“工程建设和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

(17)针对“物品采购未履行询价手续”问题:一是补全办公物品采购相关手续。二是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三是镇财政所领学《明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提高了业务人员工作素质,规范采购程序。

(18)针对“工程变更不规范”问题:一是分管领导作了情况说明,提升规范意识。二是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了学习,举一反三,以案为诫,促进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工程建设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提升。

(19)针对“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一是镇财政所领学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全体干部工程招投标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的提升。二是2023年3月18日,召开镇干部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工程管理人员、审批人员、财务人员审核能力得到提升。三是镇纪委对在镇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使招投标过程更加透明公正。

(20)针对“工程款未预留质保金”问题:一是对关于一次性支付南曹上下庄道路硬化工程款的情况已经作出调查报告。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工程管理部门及财务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三是2023年3月5日,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支付手续,规范工程建设。

(21)针对“退回工程质保金,无二次验收报告”问题:一是负责工程对接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及履职意识得到提升。二是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组织二次验收。三是规范退还工程质保金流程,按规定组织二次工程验收。

9.关于“‘村财镇管’走形式”问题

(22)针对“商品采购未询价”问题:一是经核实,存在商品采购未询价问题,紫阳村和曹塘村分别写出检查及调查情况。二是镇农业分管领导分别对曹塘村原文书张某某和紫阳村原文书唐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规范意识。三是2023年2月1日和2月10日,镇农经站分别召开村财务培训会和采购商品询价工作会议,完善潘村镇村级财务制度,各村也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采购商品询价。

(23)针对“村级工程未招投标”问题:一是芦塘村和殷桥村分别调查情况,确实存在村级工程未招标问题,殷桥村原书记吴某某和芦塘村原书记欧某某写出检查。二是2023年1月30日,镇农经站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平台交易培训会和相关业务培训,分管领导主持会议。三是2023年3月7日,召开村级工程未招标以案示警通报学习会议,并从2023年起建立村级工程台账。

10.关于“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24)针对“租金收缴不到位”问题:一是经核实,存在租金收缴不到位问题。2023年3月1日,邵某某已补交5120元承包费。二是对钱西村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三是2023年2月18日,召开资产资源专项工作会议。2023年2月25日召开各村农村合同规范化管理会议,各村资产资源在公示栏长期公示,并排查出3宗租金收缴不到位,已全部整改完成。

(25)针对“资产资源闲置”问题:一是经核实,殷桥村原殷桥小学16间校舍已全部发包完成。二是2023年2月7日,镇主要领导召开各村书记、第一书记会议,学习(乡村产业最新政策与申报指南)乡村振兴相关知识。三是2023年2月18日,镇农经站组织各村文书学习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提升资产盘活能力,并建立闲置资产资源台账,摸清家底。

(26)针对“农村产权交易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涉及到的村进行摸底排查,经核实对相关村进行批评教育,相关村责任人写出检查。二是2023年3月7日,潘村镇召开农村资产资源平台交易培训和相关知识会议。三是2023年3月5日、3月7日,分别召开潘村镇2万元以上农村资产资源承包到期核查和潘村镇2万元以上农村资产资源核查工作会议,摸清家底,并建立台账,已到期的农庄村办公楼出租和紫阳村粮食大市场均已在平台成功交易。

(27)针对“资产资源被长期占用”问题:一是经过村两委调查,阚某某在2016年12月与群众口头协议交于其管理。阚某某负责整修阚塘和生产路,村民有权利用水保苗,阚某某不需要缴纳承包费用(现由于土地整治工作需要已推平);“三资”清理后,赵某某和夏某某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承包费入村账户;已责令杨某某搬出魏渡小学。二是范庄村已在漏报的资产资源台账中添加阚塘,并备注已推平。三是2023年2月10日,组织各村文书学习“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和台账动态化管理。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28)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2023年3月5日,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提升镇干部报销业务水平。二是通过对相关文件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强报销材料审核,确保财务处理规范。三是华某某、吴某某已经退还多领取的伙食补助。

(29)针对“支出手续不全”问题:一是2023年3月5日,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提升镇干部报销业务水平。二是通过对相关文件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强支出手续审核,确保财务处理规范。三是已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查报告,补齐公务出差申报单,严格落实“四单合一”规范报销程序。

(30)针对“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问题:一是2023年3月5日,组织全体镇干部认真学习《明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及村级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财农村〔2016〕118号)、《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对乡镇往来款项清理结果分类处理意见的通知》(财农村〔2016〕181号)文件精神,强化镇干部责任意识,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二是根据债权债务情况通知可以联系到的借款人还款,集中整改期间,已有7人还款。同时,对财务科目记账有误的情况进行调整。三是已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定期清理,长期坚持。

(31)针对“大额资金支付给个人”问题:一是2023年3月5日,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明光市财政局发布《乡镇财务支出审核指引(第1号)》的通知(财乡〔2021〕59号)文件精神,强化镇干部责任意识,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审核,确保财务处理规范。三是对2020年7月支付扶贫到户资金至华某个人账户的情况已经作出调查报告,补齐五户扶贫户领取资金的相关材料。

(32)针对“违规使用党费返还款发补助”问题:此问题已提供相关文件佐证,并撰写调查核实报告。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和干部选拔还有不足”方面

12.关于“党建工作还有欠缺”问题

(33)针对“党组织调整不及时”问题:一是2023年3月9日,对各村组织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2023年2月24日,镇党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针对党组织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做自我批评,认真反思,查找问题深层原因,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及时调整党组织,经请示明光市委非公办同意,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撤销隆亿电子、新派服饰、金花冠、中淮电商4个非公党支部撤销。

(3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一是2023年3月9日,对各村组织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规范党员发展及入党材料填写。二是镇组织室工作人员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填写不规范的6名党员开展批评教育,并已按要求填写完善党员“两表一书”等材料。三是政府、党群及柳塘、蒋庄、农庄等多个党(总)支部书记,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原因,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35)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一是2023年2月,制定潘村镇党费收缴及使用制度,并于2023年3月9日组织各村组织委员参加潘村镇党费收缴明细培训会,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要求支部组织委员按要求对党费进行测算和收缴。二是通知党费应缴未缴、缴纳不足的党员,按要求补齐党费,并以村为单位,收齐上缴至镇组织室,2023年3月共收补缴党费1264元。三是要求各支部按要求将党费收缴标准及每月收缴党费明细及时公开、公示在党务公开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镇村两级各支部共公示144次。

(36)关于“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屡禁不止”问题:一是镇纪委对参与赌博的11名党员干部中4名未处理人员按照党纪法规进行立案处理。二是参与赌博的11名党员干部所在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对相关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各支部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全体党员思想教育。三是2023年2月,潘村镇对全体镇干部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明光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等系列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管理。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37)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一是2023年2月20日,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文件,2023年2月27日,潘村镇组织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文件,结合农村实际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潘村、紫阳、殷桥、柳塘、太平等5个村工作形势复杂,已提供相关文件佐证,并撰写调查处理报告。三是对换届后全镇14个村(社区)辞职、新增、转岗的村干部做好信息登记,梳理更新现有村干部花名册。

(38)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2023年3月17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明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加强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学习和培训,规范做好干部选拔工作。二是2023年3月,镇党委组织委员就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作出书面检讨,查找原因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程序规范。三是2023年2月24日,镇党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做自我批评,认真反思,查找问题深层原因,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39)针对“对一线干部关心关爱不足”问题:一是2023年2月,镇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2月,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让干部了解年休假规定,保障自身权益。二是2023年1月,对2021年未休年休假人员发放年休假补助,关心关爱一线干部。三是2023年3月,摸排统计镇干部本年度休假计划,现有38人上报年休假计划,潘村镇已合理安排干部休假,保障干部待遇。

(40)针对“村‘两委’干部配备不齐”问题:一是组织摸排现有村“两委”人员情况,建立花名册并于3月、5月两次进行更新,同时沟通了解各村干部工作、生活、心理动态,尽量减少村干部辞职情况的发生。二是建立各村后备干部人才库,书记后备人选1名、村“两委”后备人选3名,让后备干部参加到村级工作中,由村“两委”干部帮带后备干部学习,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三是2023年3月27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联系村班子成员逐一汇报村“两委”干部补选进展情况,主要领导亲自调度,要求尽快解决村“两委”干部配备不齐问题。集中整改期间,曹塘、紫阳、张台、中淮、范庄、殷桥等村已补选共12名村“两委”干部。

(41)针对“违规借用村干部承担镇里工作”问题:2023年5月17日,张台村党支部副书记尤某某因个人原因向镇党委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张台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2023年5月17日,潘村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其辞职申请,并于6月起停发村干部工资。

(42)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问题:一是2023年3月10日,镇纪委组织各村纪检委员及监督委员会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系统学习,并重点培训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二是各村均已上报2023年以来村委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均按照培训工作职责内容规范化填写。三是2023年6月18日,镇纪委根据各村监督委员会日常表现和职责发挥工作实效,对各村上半年监督委员会考核,本次考核将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聚焦见底清零,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

下一步,一是针对巡察整改落实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巡察整改工作,每个反馈问题整改材料独立装订成册,并形成全面整改工作报告,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委巡察办审查,接受市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调度和监督检查。二是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今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业务中心工作的重要遵循,坚持长效常治,进一步放大整改成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好,促进业务工作不断攀升新台阶,确保整改成果得到长效坚持和巩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51023;邮政地址:明光市潘村镇新大街63号305室;电子邮箱:mgspcz@163.com。



中共潘村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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