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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明光市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3/6/29 16:18:34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党校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把握好巡察整改的重点,更加精准客观推动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市委党校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和具体业务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由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负总责,对每一项问题的整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

市委党校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明确提出反馈的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党校常务副校长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问题属性,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

(四)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协调并进。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能力紧密结合,注重问题整改的关键环节,将整改成果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动党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梳理2020年以来市委党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活动情况,及时补学相关内容。二是开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等课题8个,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学比赛。三是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四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调研,撰写《打造“亭满意 一嘉亲”服务品牌 营造明光优良营商环境》等咨政调研报告8篇。五是制定《中共明光市委党校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六是开展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0期。

(2)针对“学习方式和效果欠佳”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围绕党校教学培训、咨政调研、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开展研讨,集中整改期间已开展研讨4次。二是指导并服务保障好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共培训学员960人。三是组织开展党建知识测试活动1次。四是分管领导对党建知识掌握不牢的3名同志开展谈心谈话。

2.关于党校业务能力建设方面问题

(3)针对“师资力量有短板”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明光市委党校师资“传帮带”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二是加强对党校年轻专职教师培养指导,3名年轻教师分别开发《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发展生态低碳农业  推进农业绿色转型》《百年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三个新课题,并开展课题试讲活动3次,基本具备上讲台条件。三是1名年轻专职教师围绕“明光市农文旅融合发展”赴市直单位和乡镇开展调研,其撰写的调研文章《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已完成,具有一定的咨政价值。

(4)针对“学术研究成果不足”问题:一是安排1名年轻专职教师积极加入滁州市委党校“乡村振兴”师资团队跟班学习。二是积极申请省委党校“双支一送”计划,邀请省委党校2名教授来明培训班学员以及本校教师授课,提升业务水平。三是2名骨干教师分别向中共安徽省委党校主办《理论建设》(C级刊物)、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主办《长征学刊》(C级刊物)投稿论文各1篇。四是非专职教师的教职工积极开发课程参与教学工作,开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课题一个,《无领导小组讨论——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课题一个,《情景式教学——新闻发布会(舆情应对)模拟演练》课题一个。

3.关于培训管理方面问题

(5)针对“学员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梳理2022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中学员资料,重新核对学员请假记录与量化考核表格,其中四名请假学员请假手续齐全,量化考核表“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得分已更正。二是根据《中共明光市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学员管理规定(修订)》要求,严格落实学员请销假制度,经组织部同意,取消部分培训学员入学资格。三是分管领导对教务科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举一反三,倒查202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科级干部进修班两个主体班次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未发现请假记录与量化考核表不一致情况。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6)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严肃认真”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组组长为校委会上一堂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中共明光市委党校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三是常务副校长对办公室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问题

(7)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工会委员会成员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11月23日印发)全文,严格工会经费管理。二是退回工会活动经费和慰问经费9600元。三是公示2023年工会一季度经费使用情况。四是工会委员会学习《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工发〔2023〕3号)文件精神,研究市委党校工会委员会2023年扶贫采购计划。五是党校常务副校长对工会有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

(8)针对“个别限额以下项目未审计”问题:一是分管财务的领导组织办公室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了解审计概况。二是2021年10月办公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已完成审计,审计结果为127511.15元,施工方已退缴超出费用0.34元。三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9)针对“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一是完善相关财务票据和附件材料,收缴多支出款项320元。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门安排学习了《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三是严格审批流程,每项支出材料由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三级签字审批方可办理支出操作。四是安排1名一级科员兼职财务工作,加强财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五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集体谈话批评教育。

(三)关于基层党建方面问题整改

8.关于党建材料方面问题

(10)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问题:一是2021年和2022年《党组织活动记录本》中“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计划报备表”“支部党员名册”“基层党组织目标承诺书”均已按要求补充完整,2023年党支部定期开展活动,“三会一课”开展规范有序,并及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记录本,会议内容清晰,会议记录健全,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党支部书记完成一季度“三会一课”记录的审查,“三会一课”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党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指导提升支部工作。四是党支部书记针对此项工作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方面问题整改

9.关于巡察整改方面问题

(11)针对“执行巡察反馈意见不到位”问题:一是按规定增补附件资料,现已补齐2020年和2021年拨付党校工会拨缴经费的申请和预算批复文件,软件服务费1500元为财务系统核算云平台数据转换费,现已将缴费函补附凭证后;培训班差旅费缺少《关于2020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秋季学期师资培训相关班次的通知》、《关于选调教师参加“第65、66期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通知》,现已按要求补充凭证附件。二是分管财务的领导加强查阅、审核财务报表,了解党校财务运行情况和资金动态。三是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在民主生活会针对此项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四是常务副校长与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见底清零,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党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于巡察反馈问题还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下一步,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充分认识到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党校工作的实际行动。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重要作用。坚持与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补短板,强弱项,把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现代化美好新明光建设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22336;通讯地址:明光市嘉山路131号;电子邮箱:mgswd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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