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诚恳的工作态度,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由1名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做好反馈意见整改的日常工作。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细化分解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清单和台账。并对照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认真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协调并进。党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全面统筹和督导指导,党组书记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整改办与各股室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推进。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问题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不实”问题:一是2023年2月3日,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自1月份以来,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二是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6月27日,开展了1-2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三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答错“四个全面”的11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党员们对学习不认真、不细致造成的后果有了深刻的认识。2月17日,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四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1月份未学习“学习强国”的8名学员进行了批评教育,3月份已无零分学员。五是巡察整改以来,共通报“学习强国”得分排名情况9次,学员的学习活跃度普遍提高。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2023年2月2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自1月份以来,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学习内容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后勤保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2023年2月27日,经OA系统对各保留公务用车的单位发送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在国管局系统填报相关数据。3月17日,经对系统汇总的《202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情况分级汇总表》进行分析,全市2022年度公务用车平均每公里费用为1.53元,平台公务用车平均每公里费用为1.47元,低于全市平均值6个点。
2.关于履职尽责担当方面问题
(3)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一是《明光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并经OA系统发送至全市党政机关。二是严格执行省、滁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制度要求,对平台车辆使用进行登记,每月对车辆行驶里程、驾驶员值班、加班等情况在公车平台调度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自巡察反馈以来,已按要求公示9次。三是2023年5月19日,通过OA系统发送了《关于规范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6月14日,通过OA系统发送了《公务用车定点停放提示函》。对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信息公示、标识化管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运行费用单车核算等进行规范管理。
(4)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2023年3月24日、4月6日,分别组织公车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滁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和跨区域公务出行定点租赁公司服务保障流程等。二是3月6日,对平台现有65台公务用车进行车况摸排,梳理出4辆车况较差的公务用车,并经3月31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更新。三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
3.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5)针对“党组抓方向、管大局、议大事作用未凸显”问题。一是2023年3月15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次。三是2023年3月22日正式印发《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范围得到了规范。
4.关于内控制度执行方面问题
(6)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3月15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2023年3月22日正式印发《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范围得到了规范。三是“三重一大”事项均提请党组会议讨论研究,自巡察反馈以来,共提请61笔大额支出项目上会研究。四是财务人员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或附件不齐的单笔大额支出不予支付,自巡察反馈以来,支付单笔大额支出61笔。五是2023年4月3日,开展了大额资金支出项目自查自纠,自巡察反馈以来,大额支出项目支付程序规范、附件齐全,未发现“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六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7)针对“未履行招标采购程序”问题:一是2023年3月15日,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知识学习。二是2023年3月22日,印发了《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需要履行询价采购程序的限额标准。三是自2022年11月份巡察工作结束以来,发生14笔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程序和流程均规范操作。四是2023年4月3日,开展了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到期情况梳理工作,本年度暂无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五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6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反馈党组会,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问题
(8)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合理”问题:一是2023年3月15日,组织学习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通过学习,参学人员进一步了解固定资产认定标准。二是将充电桩等资产办理资产补登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三是严格按照《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置固定资产。自巡察反馈以来,已按相关制度要求处置一批废旧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规范。四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9)针对“财务管理记账不规范”问题:一是2023年2月6日,财务人员学习财务记账知识,通过学习,提升了记账业务能力。二是每月电费支付后,及时领取发票,确保发票签批及时。三是2022年12月22日,更正预付ETC款记账(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确保账务准确。四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
6.关于党组领导作用方面问题
(10)针对“民主生活会召开不扎实”问题:一是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逐一审阅、把关签字。二是2023年2月16日,班子成员集体审阅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三是2023年2月17日,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1)针对“规范文件印发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通过学习,参学人员进一步了解公文行文格式和发文程序。二是2023年2月3日,经党组会议研究,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党组文件印发。3月21日,经支委会议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以支部文件印发。三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作自我批评。2月17日,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3月31日,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上作自我批评。
(12)针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一是2023年3月21日,支委委员学习了“三会一课”记录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明确了记录要求和填写规范。二是完善了2020年以来的“三会一课”记录本。三是分别于3月31日、6月27日,支委检查了1-2季度“三会一课”记录和会议材料,指出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了完善,保证了会议记录的质量。四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书记对2名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3月31日,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三、聚焦见底清零,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
下一步,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完善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笼子”。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堵塞一批漏洞”,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取得初步成效的整改任务,要经常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加强跟踪问效,使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真正把整改落实的过程变成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22423;通讯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109号;电子邮箱:mgx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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