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牵头,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个分析,深挖原因,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深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整改方案、完善整改台账,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强化统筹推进。及时抽调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个梳理,研究讨论整改措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要求不回避问题,确保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到位,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党委书记坚持加强督导、推进落实,根据问题属性,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在整改过程中,把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应急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机构改革职责职能调整方面问题
(1)针对“落实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有欠缺”问题。一是2023年3月3日,印发《明光市应急物资保障规划(2021-2025)》,4月6日,印发《明光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二是2023年2月17日,制定《明光市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管理物资;4月5日,完成应急物资平台(应急管理部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维护平台数据。三是从2023年3月起,严格落实周例会汇报制度,每周由股室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分管领导进行补充点评,推进工作快速落实。
2.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方面问题
(2)针对“执法力量有短板”问题。一是2023年2月17日,制定《明光市应急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明光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员轮岗学习制度(试行)》《明光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应急部、省应急厅及滁州市应急局组织的各项培训15次。二是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夜学”活动7期,让年轻同志轮番上台授课,提高新入职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经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核同意,从滁州中科易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滁州市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租赁新能源汽车2台,专门用于应急管理执法。
(3)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评审会,对所有卷宗进行逐个“过筛子”,形成《明光市应急管理局案卷评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卷宗25件、问题129处。目前,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3月26日,召开全体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议,根据卷宗评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对案卷资料尤其是执法文书规范填写进行培训。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明确由法规股负责人负责卷宗过程审核及后期保管工作,保证案件规范办理和资料妥善归档。2023年以来共立卷12例,所有卷宗均规范、齐全。
(4)针对“执法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开展政治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政治素养。经督促并多次复查,富域玻璃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苏巷镇红艳加油点已停业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从2023年1月开始,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对于逾期未落实整改的,一律实施跟进处罚措施,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对于不落实安全职责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以来累计立案12件,罚款54万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5)针对“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从2023年1月开始,召开党委会议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确保党委会高质量召开。二是提前向相关人员收集议题,并进行酝酿、准备相关会议材料,2023年以来召开党委会议28次,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5次。三是明确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委会议记录、整理工作,详细、全面记录党委会讨论过程、研究决定。2023年以来由分管领导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现内容不规范现象。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方面问题
(6)针对“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一是2023年2月27日,召开局全体人员会议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经办人员对2019年--2021年公务接待招待费呈批单进行据实补填。二是2023年1月28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公务接待相关流程及要求进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从2023年1月开始明确专人对报销票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规范。2023年以来没有发生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行为。
(7)针对“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分别于2023年1月28日、2月27日两次全体干部会上学习《明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第17条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和第43条严格财务审核审批管理。对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对审批报销中无出差事由或审批单、无培训通知等情况由具体经办人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加大票据审核力度,明确专人负责票据审核,对发票进行把关,对于材料不齐的,不予报销入账。三是对于外出学习参会的,必须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根据在相关文件或电话通知审批后进行,无相关文件及电话通知的,一律不予外出学习参会。2023年以来未出现差旅费报销不符合内控管理的情况。
(8)针对“财务记账不完整”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3日及时进行财务补记账;二是从2023年3月份始,每月组织会计人员开展自查,没有发现漏记账现象。
(9)针对“物资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2月17日,完成《明光市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相关制度要求管理物资。二是对于储备库屋面渗水问题,承建单位已于2022年12月10日完成维修整改,并由承建单位缴纳质量保证金60000元,待过质保期无渗漏现象后退回。三是2023年4月6日,完成遮光窗帘制作安装。
(10)针对“工会管理不严实”问题。一是工会财务账簿于2022年11月1日已经建立。二是追回资金0.13万元(非工会职工李某某2次工会福利,折合人民币0.13万元)。三是2023年2月27日,组织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控工会经费支出。2023年以来未发生工会经费违规支出现象。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
5.关于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11)针对“党委谋划党建工作有不足”问题。一是2023年3月14日,研究制定《明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职责。二是2023年3月14日,印发《明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三是按照局党建工作计划,2023年3月28日,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1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1月19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三重一大”的意识。二是明确专人进行票据审核把关,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于未经研究的费用一律不予拨付,2023年召开涉及“三重一大”党委会议11次;2023年3月份开始,由分管领导组织每月开展大额资金支出情况自查,未发现“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三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中决定,2023年以来,28次局党委会议、12次行政处罚案件讨论过程中,均由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后,党委书记最后发言。
(13)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不高”问题。一是2022年11月6日,完成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系统中党支部名称、任期、支委人员配置以及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的更新。二是2023年3月28日,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检讨。三是2023年3月17日,召开党小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委加强对支部材料的审核把关,各项党建材料经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核后印发、执行,确保党建工作切合工作实际。
6.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方面问题
(1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2023年3月29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九章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二是2023年3月28日,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位同志均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2023年2月27日,召开局全体人员会议对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
(1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3月14日,印发《明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明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计划规范开展各项活动,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做到签到、记录相一致。二是根据《明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支委职责,明确组织委员负责谋划支部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2023年2月2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2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及时进行党务公开,2023年以来共公开5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2023年2月27日,局全体人员会议对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四是从2023年3月开始,分管领导每月对“三会一课”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审核,没有发现记录错误的现象。
三、全面巩固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倒查管理制度缺陷,推进制度创新,对整改中新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从严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进一步完善的管理制度,认真研究,逐一加以改进,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问题发生,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督促检查,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事项,紧抓不放,落实到位;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立行立改。结合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促进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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