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企业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企业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对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高效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为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中心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设立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动真改实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研究确定《市企业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52条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各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整改到位。
二、坚持立行立改,推动各项措施全面整改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问题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做到自觉主动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二是制定《中共明光市企业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习目标任务,并明确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发言和知识测试等方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3年以来,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集中研讨3次,开展知识测试1次,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发言,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成果。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方面问题
(2)针对“服务经济发展的专业化知识不足”问题:一是制定《明光市企业服务中心业务知识学习月活动方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为期1个月的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省、滁州市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相关文件精神,《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滁州市关于深化改革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进行研讨发言,通过系统性的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二是坚持理论指导实际,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开展走访帮扶活动,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果,4名具体业务人员,通过走访项目建设现场和企业生产现场,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和企业生产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促使自身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以来,相关业务人员走访企业133次、解决企业问题79件,对接项目500余次,为项目帮办代办前期手续222次,协调处理项目问题12个。
(3)针对“运用为企服务网络平台效果有欠缺”问题:一是拟定《2023年明光市“为企优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52个帮扶单位和165名帮扶干部联系全市349家企业,统筹做好全市为企服务工作。二是深层次分析探究企业诉求,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寻求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动员各帮扶单位制作“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有效发力。上半年,牵头各帮扶单位出台解决“一类问题”的政策文件19个,并制作“一企一策”89个。三是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未办结企业诉求持续跟踪督办,坚持企业诉求闭环管理,加强回访,及时与企业沟通交流,务必做到诉求办结、企业满意。2022年省为企服务平台省办留言33件,现已全部办结,通过回访,企业对办理结果均反馈非常满意。
(4)针对“协调保障企业生产要素供给效果不足”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明光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为企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二是积极协调解决安徽挪兰科技有限公司燃气报装问题,目前,该企业燃气报装问题已解决,已经正常生产运营。针对此类问题,我中心建立项目转化季度预警机制,提前一个季度通报拟投产、开工项目至相关主管部门和承载平台,提示相关职能单位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开工、投产前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工作,2023年以来,共发放预警函9份。三是加大督办力度,完善诉求提示、交办、督办闭环管理机制。对小鹰机械铸造产能诉求持续跟踪督办,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石坝镇和市经信局已为小鹰机械解决铸造产能诉求。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5)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认真扎实”问题:一是3月6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做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半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8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2023年党组工作重要内容,2023年3月9日,制定印发本单位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帮办和为企服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开展廉政风险点研判2次。三是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6)针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认识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坚决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告知、报备制度,通过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告知书》的形式,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须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2023年,党组会议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5次。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方面问题
(7)针对“主动监督不够”问题:一是对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1次,了解为企服务平台运行具体情况,调度2022年为企服务平台省办留言办理情况,33件省办留言已全部办结。二是对企业服务中心在开展为企服务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排查,2023年以来,参加企业服务中心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5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次,对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三是对企业服务中心的为企服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次,对巡察过程中提出的“小鹰机械铸造产能”诉求办理情况进行调度,该问题已办结。
5.关于工会管理方面问题
(8)针对“工会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精神,充分认识单位工会费用的缴纳、划拨、支出等事项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单位工会费用各项列支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文体活动奖励发放范围的规定,追回2022年春节文体活动超范围发放的奖励0.193万元,2023年春节文体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文体活动奖励发放范围不超过参加人数2/3的规定。三是工会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工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单位工会工作规范有序。
6.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9)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会计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本领,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合规性。二是督促财务具体工作人员立即完成会计凭证装订工作,截至2023年1月,所有会计凭证已按照要求装订完毕。三是加强每季度对会计凭证及账簿装订情况的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监督检查2次,会计凭证均按月装订。
(10)针对“财务支出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意识和自觉。二是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对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进行修改,明确专人负责财务审核和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三是2023年3月1日,在业务知识学习月学习会议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财务具体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财务分管领导在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要求要严格执行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主管财务的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流程,规范支付流程,严审支付单据。
(1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财务分管领导在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单位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在报销公务出差差旅费时,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四单合一”制度,对单据不齐全的差旅费用不予报销,自巡察发现问题至今,所有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制度。三是对巡察指出未附车票报销的城市间交通费用的问题,已补齐发票,2021年10月支付城乡垃圾处理费无税务部门收费票据问题已从系统打印发票补齐,自2022年12月起,支付单位负担的伙食补助按要求取得发票后予以拨付入账。
(12)针对“用日常公用经费支付应由工会经费负担的费用”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滁州市财政局、中共滁州市直工委、滁州市乡村振兴局、滁州市供销社、滁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购〔2022〕88号)精神,熟悉掌握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规定,确保规范使用日常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二是规范日常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按照规定的比例、流程拨付2023年工会经费13000元。
(三)关于基层党建方面问题整改
7.关于议事决策方面问题
(1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行政班子领导列席党组会议,在党组决策前,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提高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4次,行政班子领导全部列席,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8次。三是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配齐党组成员。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
(14)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认真”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做到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二是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动记录,同时加强对党员大会记录、图片的审核把关,坚持每季度检查1次,2023年以来,已开展检查2次,均能够按照要求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
(15)针对“党组织活动记录不完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具体记录人员的党支部活动记录的能力水平,不断规范党支部活动记录。二是立即完善“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计划报备表”“支部党员名册”“基层党组织目标承诺书”栏目内容,截至2023年1月,以上内容均已完善。三是坚持做好党建工作季度检查工作,检查督促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持做好党建工作,2023年以来,已开展党建检查2次,均能够按照要求规范做好党组织活动记录。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
(1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明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掌握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流程等事项。二是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的现象开展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规范严谨。
(17)针对“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月活动,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人事管理水平。二是积极与市经信局对接,协助做好该3名同志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等工作,该3名同志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我中心和市经信局共同开展。三是积极对接组织、人事部门,计划在2023年12月30日前理顺3名同志岗位、编制、供给关系。
三、聚焦见底清零,推动整改任务从严从实落实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深化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还需持续发力。下一步,要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盯目标,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要充分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提质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奋力推动项目帮办和为企服务工作“超均速、进前列、上台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中心全面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持续深化整改,加强请示汇报、过程监督督促,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建章立制,着力提高工作实效。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建立项目预警机制,解决项目要素保障问题;完善中心财务制度,规范中心财务审批和支出;实行会计凭证季度监督检查,督促具体责任人落实财务制度,按月装订会计凭证账簿;落实党建工作季度检查和“三会一课”季度检查措施,持续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推动单位党建工作高效开展。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系列举措,在确保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的同时,推动中心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
(三)注重结合,做好“后半篇文章”。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注重做到有效结合,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奋力推动中心项目帮办、为企服务等工作“超均速、进前列、上台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58279;通讯地址:明光市祁仓路98号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417室;电子邮箱:mgsqf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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