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市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团市委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严肃性、政治性和紧迫性,领导班子能够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评估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团市委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同时,团市委领导班子自觉接受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坚持“主动认领、举一反三、逐条销号、全面整改”的整改原则,及时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研究制定了《共青团明光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各股室,都要主动认领,盯住不放,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成效。三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团市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整改;责任人逐条对照,逐件落实。领导班子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切实担负监督责任,调度整改工作进程,严明整改工作纪律,杜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现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方面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2022年11月28日和2023年3月31日,2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专题学习,与会人员结合学习情况进行交流研讨。同时针对建团100周年纪念学习研讨未开展研讨问题,3月31日重新组织学习并开展深入研讨。二是分别于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3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机关干部分别对理论学习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四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学习笔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2)针对“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待提高”问题:一是3月31日,印发《明光市团队系统2023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明青字〔2023〕17号),加强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二是组织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团组织就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共走访基层团组织团干青年13次。三是加强结果运用。1月30日,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团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议活动。2月21日,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赴柳巷镇、石坝镇,向党委负责同志就团组织考核为“差”等次的相关情况进行反馈,约谈团组织负责人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3)针对“青年创业贷款资金管理有缺项”问题:一是3月27日,印发《关于印发<明光市皖北青年创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明青字〔2023〕16号),建立健全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监管机制并建立工作台账。二是2月21日和3月16日,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2次深入一线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三是提前谋划安排2023年皖北贴息项目工作,推荐考察1名优秀创业青年作为安徽省出席团十九大代表考察人选。
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方面问题
(4)针对“基层团建工作督促指导不扎实”问题:一是1月30日,组织开展团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2月21日,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赴柳巷镇、石坝镇,向党委负责同志就团组织考核为“差”等次的相关情况进行反馈,约谈团组织负责人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分别于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3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负责同志就此类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教体团工委工作对接,对9个未换届的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进行把关并随机参加指导部分团委换届会议,其中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团委换届会议、分管负责同志出席第三中学团委换届会议。四是常态化开展基层团组织工作调研,避免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况出现。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共走访基层团组织团干青年13次。
(5)针对“‘两红两优’评选审核流于形式”问题:一是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问题作为班子对照检查内容,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3月31日召开书记办公会,组织学习述职评议和“两红两优”评选相关文件精神,掌握工作程序。三是加强工作审查。3月31日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申报滁州市及我市“两红两优”情况,加强结果运用,对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中确定为“差”等次的,不予推荐。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方面问题
(6)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把该问题作为团市委班子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反思,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正式文件印发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组织制度学习并严格制度执行。整改期间,召开书记办公会3次。未发生非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情况。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召开书记办公会3次,研究重大工作事项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3次。会后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7)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以正式文件印发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组织制度学习并严格制度执行。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书记办公会,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书记办公会研究事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重大工作事项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3次。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问题
(8)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加强研究部署。1月30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会人员就廉政风险点进行讨论研究。2月24日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重大工作事项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到会指导3次。三是把问题作为民主生活班子对照检查内容,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对照检查。
(9)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严格”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二是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作出汇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深入交流。2月1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班子成员就履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研判交流。
6.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10)针对“财务审核不严”问题:一是1月16日,重新完善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报销手续。二是1月17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支付报销相关知识学习,提升工作业务能力。三是明确经办人、审核人、分管负责人财务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制度。
(11)针对“工会未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问题:一是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建立了2020年至2023年工会账簿。二是分别于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3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就相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加强业务学习。2月28日,主动邀请市总工会业务骨干就工会业务进行辅导培训。
(12)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费”问题:一是立即补缴。按比例重新核算工会会费,缴足差额部分1211.04元。二是分别于2月1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3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分管领导加强审核。2月28日,主动邀请市总工会业务骨干就工会业务为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工会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制度。
7.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
(13)针对“干部考勤管理不严”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2月1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明察暗访看作风专题片,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撰写个人检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明确人员外出登记,凡是工作期间不在岗的,均需履行程序手续。三是规范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中关于考勤的相关要求,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
(14)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打折扣”问题:一是加强制度执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2月14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月3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制定民主生活会班子和成员问题整改“四个清单”,均已完成整改。
(1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对支部书记进行调整,由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支部书记,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责任制力度。二是加强党内生活制度执行力度,今年以来已召开4次党员大会、开展4次主题党日活动,1月11日,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季度党课。三是严格按照党内生活制度,规范记录4次。
(16)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2023年以来开展好4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以暖冬行动、团团打卡、防火护林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2月14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任支部书记张舟认真对照反思,杜绝此类现象。
16.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7)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还不够严谨细致”问题:一是根据问题反馈情况立即完善干部任免资料。对考察方案、谈话资料进行补充完善。2月17日,相关情况已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审核通过。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2月28日,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同志对干部任免全流程进行培训,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三是2月14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
17.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问题
(18)针对“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认真研究部署。1月 16日,召开书记办公会暨巡察反馈会后讨论会,1月 30日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3 月 31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多次研究推进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请示。召开书记办公会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监督。三是 2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问题作为班子对照检查内容,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聚焦见底清零,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追责问责2人,其中,责令检查2人。
下一步,团市委将聚焦见底清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自查,完善巡察整改台账资料,按照问题类型分类整理,做好巡察整改评估有关工作.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主动接受市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推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动力,推动本委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22401;通讯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十楼1033室;电子邮箱:tmgsw@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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