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十个一”行动要求,现将1-6月份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予以公示:
一、案件查处情况
1-6月,全市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件9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5件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社会救助保障方面问题2件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人居环境整治方面问题1件1人。
二、问题纠治情况
一是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追回村集体资金5.6066万元;推动村(居)集体“三资”收益集中清理整顿中资产资源遗留问题整改55宗。其中,重新发包13宗、完善合同11宗、协商处置15宗、诉讼解决2宗、收回自用等其他方式解决14宗,实现年内增收23.1195万元,合同期内增收35.712万元。二是社会救助保障方面。追回违规发放的低保金1.256万元。三是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追回错发的人居环境整治废弃房屋拆除补偿款0.2万元,并重新发放。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9006956号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政务中心大楼12楼 电话:0550-8022722 投稿邮箱:ahmgjw@163.com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