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4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滁州市委和明光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扎实抓好推进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中心党组认真夯实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推动全面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解,拟定整改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时限,逐条分析问题症结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靶向发力、精准整改。
(四)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协调并进。整改过程中,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经常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讨论,对需进一步请示汇报的事项,积极与市委巡察办联系、沟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围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帐,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逐项抓好整改,逐一“对帐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中心党组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了4大类12项24个具体问题,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23个问题完成整改,剩余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方面,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针对“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三是2022年12月12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各项工作推进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和2023年重点项目建设谋划推进等工作。
(2)针对“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按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10-12月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三是研究制定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每月组织学习研讨。
(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有发生”方面,梳理了6项13个具体问题,其中12个问题完成整改,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党组会,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在11月15日的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于12月19日,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二是在11月15日党组会上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了认真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11月份以来,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41人次,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3)针对“常态化监督有欠缺”问题:一是采取不定期抽查、随机走访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监督检查十余次,调查处置问题线索1件,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二是采取“个别谈与集体谈”相结合的方式,对3名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了勤政廉政谈话,做到常提醒、早提醒。三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进行常规督查,通过“组室联动”,每月对照大监督工作清单,认真开展跟踪督查,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做到现场交办,限时整改。
(4)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已补齐相关附件。二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并制定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三是于2022年12月,联合市财政局对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及时查漏补缺。
(5)针对“违规报销个人培训费用”问题:一是违规报销的2185元培训费已于2022年8月26日退还至单位帐户。二是于2022年11月15日,对财务审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谈话。三是于2022年12月,联合市财政局对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四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
(6)针对“执行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加强业务学习。二是对新发生的3次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三是于11、12月组织了两次“三公经费”等情况监督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7)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变更越权审批”问题:一是于12月13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项目业主代表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体谈话、批评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批评。二是利用周例会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明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三是严格按规定权限对新提出的项目变更进行研究审核。
(8)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一是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建立了工作台帐,并积极予以补办。明珠路管网改造已办理,中心路、育才路正在办理,其它项目正在抓紧收集材料。二是制定了《股室及项目管理人员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并对具体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谈话。三是对新开工的7个项目建立了手续办理台帐,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将持续督促其它尚未补办施工许可证项目,尽快收集齐全相关资料完成补办。
(9)针对“部分工程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在建项目均按排定工期计划强力推进,全部完成预定目标。二是迅速完成明珠路南段、育才路及中心路强弱电杆线迁移等问题协调处理,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三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项目业主代表坚持深入工地一线督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道涵大道西段项目工期延误已在审计时扣除相应违约金,对其它工期延误项目,已要求审计单位在结算审计时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予以扣除。四是积极协调财政、跃龙集团等部门,竭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五是由单位主要领导对所涉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批评教育。
(10)针对“部分项目竣工审计滞后”问题:一是公安局业务用房、明酒大道、集中隔离点二期等11个未审计项目已全部报送审计。二是制定了《股室及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就相关工作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是制定了《项目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程序和要求。四是由单位主要领导对未及时报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批评教育。
(11)针对“监理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已按规定对监理到岗履职不到位问题处以违约金,并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讨论确定处罚意见,并印发违约处理通知,在最近一次请款时予以扣除。二是对所辖各项目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逐步完善变更手续。三是自11月起,每月组织专人对各在建项目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检查。四是对所涉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谈话。
(12)针对“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有偏差”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18日,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批评。二是2022年11月23日,召开党组会对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相关文件规定精神进行了学习。三是新实施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均严格按规定,在明确代理服务价格后经党组会研究确定。
(13)针对“邀请招标流程不规范”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18日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2023年1月12日,根据相关规定再次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进行了认真自我批评。二是组织负责工程招标事宜的工程计划部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及上级招标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提高业务水平。三是11月份以来新招标的项目均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派驻纪检组先后7次参加邀标、定标等环节监督。
(三)关于“执行党建制度不严,基层党建基层薄弱”方面,梳理了3项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一是在2022年11月15日的党组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制定完善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作。三是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不齐问题已向上级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支持。
(2)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一是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开展,并把党建工作列入2023年工作重要议程,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在11月15日党组会上对相关责任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是中心党组及时督促指导支部换届选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等工作,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成效。
(3)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于12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职工思想素质,11月份以来,共计开展集中学习13次。三是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规范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4)针对“党支部未能按期换届”问题:一是已于2022年12月29日完成支部换届选举。二是认真学习《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建业务知识,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日常活动。三是中心领导班子在党组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5)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一是考察方案等股级干部相关考察材料已收集齐全并归档。二是11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三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完成了2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推荐考察工作。
(四)关于“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梳理了1项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足”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对新实施的项目清单等进行严格把关,尽量避免错漏现象发生。二是11月份以来,召开2次专门会议对新提出的项目变更申请,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研究,不符合要求事项一律不予变更。三是针对部分项目清单漏项较多问题,已发函至相关部门建议对清单编制单位进行处罚。四是于2023年6月9日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
三、聚焦见底清零,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和后期的持续推进整改,我中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正在推进整改问题进一步严明责任分工和要求,督促各整改责任人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争取以最快速度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提高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39279;邮寄地址:安徽省明光市人防大楼7楼710室;邮编:239400;电子邮箱:mgszdj@126.com。(中共明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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