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强化整改落实上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坚决深挖根源、正本清源,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时限,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推进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形成了局领导班子、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贯穿整改全过程。经局党组会议逐条讨论、反复研究,确定了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市人社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清单,全局上下认真对照梳理、逐条认领问题,按照工作实际确定的整改时限逐项对账销号。
(四)深化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挂钩,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考评等工作相挂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反馈问题全面转化为整改成效。充分利用好此次巡察工作所创造出来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一改两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超均速、进前列、上台阶”的总体目标,提升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市人社局党组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了四大类13项22个具体问题,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2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短板”方面,梳理了5项9个问题,9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一是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制定了学习贯彻相关方案。二是召开多层次、多类型会议学习研讨,其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5次、党组会8次。三是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七一”讲话进行专题研讨,共收集整理研讨发言材料80份。到三界郑岗村、碾城村,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场。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宣讲大会,结合人社业务工作,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宣讲进行授课4次。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汇编重要讲话。完成对2019年至2022年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人才等涉及人社系统的重要讲话汇编,印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二是召开理论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讲话精神专项学习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汇编内容,精选学习心得46份。
(3)针对“学习强国活跃度不高”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在10月26日、11月9日召开的全局工作例会和整改动员会上就学习强国个人学习进行强调。二是督促学习,对连续6个月未学习的杨某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并于10月10日起,每周对学习强国积分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清理退休人员2人,加入新录用公务员1人、调入公务员1人。
(4)针对“服务企业用工保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积极做好企业用工服务。2022年11月以来,开展“赶集招聘”“广场招聘”等帮招系列活动,举办网络“直播带岗”“直播探企”活动4次,发布企业招工短视频4个,开展线上“2+N”招聘140场以上,线下招聘会25场次。为满足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组织11场招聘进高校活动,参加企业35家次,招聘岗位数517个。二是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在全市14个社区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建设,搭建家门口求职用工对接平台,平台居民登记数43127人,服务经营实体717家,发布招聘岗位667个。三是摸清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按月统计企业用工数量、类型,在市政府网站、“明光发布”等网络新媒体上及时发布。深入到三棵树、嘉宝莉、龙利得等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摸排用工企业54家,岗位数4726个。四是持续进行劳动力资源调查。完成了我市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累计调查录入劳动年龄人口38.2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32.69万人,城镇劳动力5.6万人。
(5)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强化智慧劳动监察系统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对128户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共涉及劳动者9768人,评定诚信企业A级78家、B级47家、C级3家。年审期间,督促40家用人单位及时提升社保缴纳覆盖率;纠正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违规条款15条,补签正规劳动合同180余份。通过各类检查行动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各种现场检查和新投运的接待投诉大厅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发放宣传单页800余份。通过“诊千企”工作,同步开展政策宣讲,现场进行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对企业用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警示提醒,给出合理化建议,累计131家规上(限上)企业参与宣传活动。三是加强劳动监察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11月,投运明光市智慧劳动监察指挥中心暨“一站式”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权和处置中心,从根治办成员单位抽调业务精干人员在“劳动纠纷联动调处中心”集中办公,减少重复投诉、反复投诉,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农民工上下班实行电子化考勤,做到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四是由分管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6)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督不够”问题:一是抽调人社、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巡查组,常态化巡查了22个在建项目,2023年以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下达问题整改清单共计3份,下达欠薪风险提示函2份。二是完成市根治办实体化运行,市人社、住建、交通等9家单位入驻新投入使用的“一站式”维权中心,按照职能分工,下设投诉受理室、巡查(处置)一、二、三室和督办室,切实建立起源头预防、动态监管、高效处置的运作体系,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围绕欠薪平台线索办理、重大欠薪积案和疑难复杂欠薪案件化解处置、在建工程项目巡查、责任落实等内容,对在建项目实地督导,销号欠薪隐患13个,涉及金额4960万元。四是开展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评价工作,对5个A级诚信示范企业给予2023年度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奖励,对26个B级诚信企业给予2023年度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奖励,并对8个C级失信企业(个人)给予惩戒。
(7)针对“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一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局例会等传达学习《文明创建点位包保和志愿服务应知应会手册》《关于开展“捡拾烟头传播文明活动”的通知》等文明创建相关考评细则和工作文件精神。二是通过业主微信群等向居民宣传文明创建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周五一小时”集中创建、入户走访等活动上门与居民面对面交流,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共同行动。三是制定16网格文明创建迎检方案,明确党组成员分片牵头,包保责任落实到人;自今年10月以来每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四是专人负责对人社局牵头3项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进行调度和审核上报。五是由文明创建分管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就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短板进行谈话提醒。
(8)针对“未按规定出庭应诉”问题:一是加强行政诉讼相关规定的学习,开展《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的集中学习。二是立行立改。之后的我局所有行政应诉案件,已全部都由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出庭应诉。2022年度,我局行政应诉案件共开庭15次,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8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7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3.3%。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配备,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2022年取得执法资格证2人,累计32人;累计配置执法记录仪5台,要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并全过程记录。
(9)针对“行政案件处理不规范,部分案件程序有瑕疵”问题:一是2022年11月10日、11月18日分别召开办案人员工伤案件研讨会、工伤工作及重点案件汇报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总结提升办案水平。二是全盘接收工伤认定巡察整改问题,严格执行巡察整改要求,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现已全部整改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2022年起工伤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依法行政,2022年度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3件,复议结论均为维持,其中明光市人民政府2件、滁州市人社局1件均维持;2022年度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9件,最终判决均为胜诉,其中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8次,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5次均胜诉。三是2022年12月15日,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卷宗和法定文书审核力度,按岗位职责分级分人审核,确保法定文书标准准确无误。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意识有差距”方面,梳理了5项7个问题,7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10)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2年7月、2023年1月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中。三是制定《人社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计划》。
(11)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于11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二是局主要领导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的7人,十级职员晋升九级职员的6人,聘用管理岗位九级的1人进行了集体谈话。三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局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共谈心谈话20人次。
(12)针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问题:一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分管股室、二级机构开展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37人次。二是抓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分管领导就分管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强化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就“一岗双责”重视不够问题,主要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组成员4人进行谈话提醒。
(13)针对“日常监督指导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组织纪检组全体人员对综合派驻纪检组的相关工作规定以及纪检干部相关业务文件进行学习,积极参加纪委系统开展的各项业务学习,特别是加强自学,学习新的制度、规则以及相关公开典型案例,注意把握违纪事实与适用纪律条款。通过中央、省、市各级业务知识培训及自主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知识水平,共参与上级业务培训6次,自主学习4次。二是深化二级机构监督管理。摸清底数、心中有数,派驻纪检组结合主责主业,重新建立人社局及二级机构人员台账7份。充分发挥好执纪问责职能,开展“三重一大”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人社局、养老中心、妇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参加相关会议6次。派驻纪检组和纪委监察室联动开展月度“大监督”工作3次,对人社局及二级机构办公用房使用、考勤纪律、财务情况、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等开展专项检查,并跟踪推进问题整改情况等相关材料。三是做深做透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构筑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督促人社局观看《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学习《关于严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市纪委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通报等。督促人社局党组定期学习,指导党委(党组)第一种形态运用,重点要求联系单位在党组会议上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并定期督查学习、运用情况。四是就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人社局主要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组成员4人进行谈话提醒。
(14)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2022年11月18日组织全体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与原食堂联系重新取得发票并履行签批手续。三是印发《关于完善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各二级机构进一步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把关,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齐全,切实执行好财务管理制度。四是由财务分管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就“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居保中心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15)针对“无依据发放伙食补助、工作补助”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2019年发放的朱某某等16人“千名党员进万家”春风行动伙食补助800元和2019年3月发放的胡某某等10人档案整理工作补助4800元,均已全部退回。三是组织全体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学习,派员参加会计核算财政部考核标准培训会议,明确严把财务审批关,杜绝“无依据发放伙食补助、工作补助”此类问题。
(16)针对“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问题:一是对各二级机构考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22年11月至12月,针对迟到早退人员口头教育26人次。二是通过党组会、工作例会、党员大会领学党章、《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说明》等,观看警示教育片,抓好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教育引导全体人员筑牢作风“防火墙”。三是强化作风督查和建章立制。组织党组成员不定期到窗口、办公室开展作风督查,通过督查共通报批评2人,要求书面检讨5人。2月1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推进会,印发《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内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
(三)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方面,梳理了2项5个问题,5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17)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10月至12月,共召开党组会4次,均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策事项30项,主要领导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2022年10月至12月,共讨论“三重一大”事项25次,决策前均能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决策水平。三是11月19日,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严格遵守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等原则及末位表态等议事规则。
(18)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对人社局第一支部所属党小组进行调整设置,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将原来的6个党小组设置为7个,将机关党小组设置为局机关第一党小组、局机关第二党小组。二是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对全体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重点学习党章关于党组织、党员在组织活动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求。2022年3月份,7个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均已按要求开展完成。三是按2022年6月支委会研究的评定意见,向每个党员出具评定意见,并将评定意见结果进行公示。
(19)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通过2022年11月支委会、12月支部党员大会,以及各党小组会学习“三会一课”具体制度,掌握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具体责任落实,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三是第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自整改以来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5次、党小组会25场次,上党课2次,并据实记录。
(20)针对“未常态化开展‘双星双评’活动”问题:一是通过2022年11月支委会、12月党员大会以及各党小组会学习市直工委“双星双评”活动文件,掌握活动工作要求。二是于2022年12月9日组织第一支部支委成员及各党小组负责人到市水务局交流学习“双星双评”工作经验。三是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2022年度“星级党员”评定和“星级党支部”申报工作,共评选出五星级党员5名,四星级42名,三星级1名,“星级党支部”申报结果为四星级。四是由主要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就未常态化开展“双星双评”活动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2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党组层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相关条例、规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工作层面,办公室和表彰办具体承办人员进一步厘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任免文件的起草和印制。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规范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进行查找,对于任职文件未免去通气中的拟免职务、文书档案时间不准确、各批次股级干部任前公示、任职文件均存在落款时间不准确问题等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2022年10月以来,推荐机关晋升职级三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推荐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九级进八级7人,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十级进九级9人,提拔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2人。均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理。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坚决”方面,梳理了1项1个问题,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22)针对“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行政执法流程制度,梳理出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置流程图,案件受理、登记、审核形成闭环,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针对“处罚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对违法案件进行处罚。2022年查处2起违法使用童工案件中,均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1.5万元。三是针对“卷宗资料不规范”问题,强化对办理过的行政案件卷宗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法律文书要求,做到笔录文书要素齐全,制作规范,2022年共归档立案卷宗3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深化反馈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还需持续发力。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全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坚持思想不松,持续整改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深挖问题根源,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继续坚持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高整改成效,防止类似问题反弹。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整改成果。以深化整改为目标,追本溯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突出重点部门和关键节点,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和执行,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履职担当,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坚持成果转化,推动全面工作。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的“政治体检”作用,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从反馈问题着手、从整改落实出发,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人社工作“上台阶、进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22447;邮政地址:明光市祁仓北路19号就业和社保中心三楼323室(邮编239400);电子邮箱:ahmgrsj@163.com。(中共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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