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下设整改办,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照东任整改办主任,专门负责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印发《中共明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目标,规划整改步骤,找准症结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是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和推进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吴文良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局机关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通报巡察整改完成情况。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部分需整改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以后工作的规范性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整改问题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方面,梳理了4项7个具体问题,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一是研究制定《明光市财政局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细化2023年全年学习任务开展学习。同时从2022年8月起至今,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二是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经济论述,在12月13日进行集中学习。三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2022年9月29日开展研讨,并要求每季度至少研讨一次,实现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流程的规范,提高了学习质量。
(2)针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2022年11月23日对本单位受到处理的5人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剖析材料。二是11月24日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会议,71人参加会议,会议宣讲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突出“关键少数”,实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达到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了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效果。
(3)针对“保密教育管理有缺失”问题:一是11月1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照东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王先辉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进行书面检查,要求其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开展自我检查,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二是11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播放保密宣传教育视频,提高保密意识,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三是11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保密知识考试,未参加者及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参加补考,最终全员通过考试。四是12月15日至16日在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重点检查涉密信息资料、三密文件、计算机(所有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办公网络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对涉密载体(含纸质)进行清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局机关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将保密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在对董立璇同志进行政治审查后,明确由该同志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4)针对“贯彻落实预算法不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11月1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乐丰对预算股全体人员进行谈话,要求预算股工作人员对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工作加强指导,尤其是部分预算单位编制预算未能提前谋划项目,没有按照急需实施项目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预算等问题。通过谈话,预算股全体人员认识到预算编制工作的不足,进一步增强了预算编制责任心,明确了今后预算编制努力方向。二是11月24日,市财政局全体干部在四楼第一会议室开展了预算法及实施条例集中学习。预算股负责人丁锦龙领学。通过集中学习,财政局全体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了解认识,增强了依法编制预算的意识,提升了业务水平。三是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22〕121号)并明确要求:预算部门应汇总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并装订成册,并附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的会议纪要,于“二上”时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四是10月19日-11月15日,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携同预算股、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行财股和乡财股开展部门预算专项审核。对全市62个部门的1194个项目逐一进行了审核,审减项目317个,压缩支出约20亿元。通过集中审核,提高了我市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的精准度。
(5)针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缺乏力度”问题:一是2022年8月在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知识培训,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各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提升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下一步工作打牢基础。二是通过各股室紧密协作,对2023年年报工作数据衔接问题产生共识,并在一体化平台通过公式对比、逻辑关系审核以及工作人员人工审核,准确无误地做到全市243家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资产年报数据与其他财政同口径的各项年报报表资产数据完全一致,真正实现了数据的可用可靠。三是12月12日至12月23日开展资产大清查和财务管理检查等工作,给各单位敲响警钟,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了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1727.21万元入账、市商务局白云商厦面积约1350平方米房产评估价472.5万元入账,加快了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督促土地收储中心账面余额6.15亿元在建工程以及住房保障中心5.23亿元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四是2022年10月28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照东对秦涛、吴超等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深刻意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
(6)针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10月26日上午,市财政局主动邀请滁州市预算一体化系统工程师蒋行乐来明,主持召开2023年预算业务研讨会,并对公务卡预警规则进行详细讲解。会后,对10个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及预算单位经办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二是11月14日,市财政局印发《明光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实施细则》(财库〔2022〕205号)文件,对公务卡结算目录范围、资金用途及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等设定预警规则。11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对公务卡使用实现全程动态监控。三是市财政局成立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单位内控建设检查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照东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和市财政局相关股室(所)人员为成员。对我市部分乡镇(街道)、预算单位公务卡执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四是10月28日,党组成员、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范龙平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要求。目前,公务卡刷卡次数,刷卡单位明显得到改善。
(7)针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在2022年“一把手”述职工作中将述法工作加入其中,提高本单位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程度。二是11月24日,召开集中学习会,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三是处罚卷宗全部进行了补缺补差,完善了内容。财政局及时出台《明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流程一览图》(财购〔2022〕196号),确保行政处罚流程依法依规。四是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乐丰对汤玮、邱晗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深刻意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衰减,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梳理了5项9个具体问题,其中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11月24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局机关作风建设会议,共71人参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讲话精神,剖析了2020年以来,我局5人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二是发挥好干部职工家属监督作用,向干部职工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并与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树立干部职工家属家庭助廉意识,争当“廉内助”,主动承担起监督、提醒的义务,目前共签署承诺书81份。三是10月22日在市财政局设立“市财政局党风廉政举报箱”并长期坚持,做到干部职工相互监督常态化。
(2)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问题:一是11月9日,党组书记吴文良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会议,吴文良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要求自己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二是12月30日,吴文良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2022年度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了党务与财政业务的关系。
(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存在差距”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1月30日前,杨照东、胡乐丰、范龙平分别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一岗双责”责任,提高工作人员党风廉政风险意识。二是11月20日、11月30日、12月1日等,各分管领导检查和指导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去,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职责。三是党组书记吴文良和班子成员落实联系乡镇财政所制度。10月18日、11月10日、11月28日等到联系乡镇街道财政所开展调研和谈心谈话,压实“一岗双责”职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提高财政所人员党风廉政意识。
(4)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组11月20日下发《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应急报备机制》,对于市财政局确因临时工作需要紧急召开的会议,要求市财政局在会后2日内将会议事项和会议内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应急报备,履行监督责任。二是10月25日派驻纪检组主动深入市财政局,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强调,提出要求:“对需报备事项要准备充分、提前告知,避免临时通知”。三是主动监督,截至12月31日,已参加财政局党组、党组扩大会议6次,落实“三重一大”监督规定。
(5)针对“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缺乏力度”问题:一是11月24日,市财政局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讲话精神、郑栅洁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讲话精神。二是12月6日,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党组书记吴文良带领学习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增强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思想自觉,牢固树立了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严于律己,弘扬正气,做到知敬畏守底线。三是2022年2月已经对张小莉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纳入本局警示教育案例;四是推行争先进位积分制考核办法,10月起全财政系统启用钉钉打卡,并将每月考勤结果在工作群通报。
(6)针对“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2022年12月12日办公室全体人员通过组织学习《政府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二是2019年以来差旅费报销单徐怀斌已全部补齐审核手续。三是针对此事,姚亮、朱献忠、秦涛在2022年10月21日作出书面说明。四是在2023年1月6日由分管领导杨照东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7)针对“报销凭据不规范”问题:一是2022年12月12日办公室全体人员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提升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养。二是针对两个房屋征收小组涉及到6632元及27067元征收费用及时开具了相关发票,完善了报账手续。三是在2023年1月6日由分管领导杨照东对王广忠进行批评教育。
(8)针对“工会换届不及时”问题:一是詹绍亮先后2次到明光市总工会组工部现场请教学习工会换届程序,现场答疑解惑。同时于11月24日组织局工会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做到学懂弄通悟透,熟练掌握换届流程,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届满换届,于2021年4月14日举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3人,任期5年,将于2026年4月14日到期,届满由本届委员会提请党组进行换届。三是对工会换届具体经办人詹绍亮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11月24日局工会委员会组织学习时,分管领导熊正义对换届不及时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今后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提升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规定届满换届。
(9)针对“工会会员会费未收缴”问题:一是11月24日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二是7月20日重新测算2020年工会会费,并将具体数额予以公布。三是7月23日补缴2020年会员会费25092元。
(三)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严,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方面,梳理了2项6个具体问题,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在2022年10月17日、11月21日、12月22日,党总支书记孙修钻组织各支部支委开展党建业务学习,10月21日支委专题学习,提高了第二党支部成员业务能力。二是引导党员联系实际,认真检查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开展好2022年组织生活会,详细记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2022年11月17日,财政会计学会支委接受了党总支书记孙修钻的严肃批评教育,并保证严格落实学习。二是2022年11月18日,召开支委会议,各支委开展自我批评教育,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并撰写学习心得,加深理解。三是2022年11月22日,财政会计学会书记王广忠会后及时开展记录材料检查,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落实到位。四是2023年1月6日,局党组班子组织开展对巡察发现问题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表态发言。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2022年10月17日、11月21日、12月22日党总支书记孙修钻组织召开党建业务学习会,积极开展党建业务交流,提高各党建工作者业务能力。二是各支部9月、10月、11月均正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后将长期坚持。三是制定市财政局2022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针对“‘双星双评’活动落实不规范”问题:一是2022年10月17日、11月21日、12月22日党总支召开党建业务学习交流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常态化开展“双星双评”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二是12月6日第一支部等对照“双星双评”要求,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完善,严格执行,高质量完成“双星双评”活动。
(5)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党费”问题:一是各支委加强对上级党费测算文件的学习,准确把握测算标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各支部对照新的党费测算标准,重新测算2021年、2022年党费,2021年至2022.6月,一支部、二支部50人次合计少缴768元。三是根据测算结果,完成补收补缴,并从2022.7起按照新核定的标准收缴。
(6)针对“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问题:一是代义波先后3次到明光市委组织部干部股现场请教学习股级干部任职程序,现场答疑解惑,同时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明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组字〔2021〕3号)和《明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做到学懂弄通悟透。二是全面清理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乡镇财政所股级干部任用情况,共摸排超职数9人;三是对超职数配备的履行免职手续,12月20日前已全面完成超职数配备的9人免职程序,全部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执行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近次市财政局股级干部任职材料报干部科审核,无任何问题,达到巡察整改目标。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和打算
(一)着力建章立制。巩固完善巡察问题整改成效,举一反三,着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强化压力传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手段,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着力构建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积极争先创优。通过市财政局争先进位“积分制”考核方案,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明确争先创优机制,提升财政工作效能,为建设美好新明光注入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51638;邮政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425室;电子邮箱:mgsczj@126.com。(中共明光市财政局党组)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9006956号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政务中心大楼12楼 电话:0550-8022722 投稿邮箱:ahmgjw@163.com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