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市委书记张秀山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2022年滁州市镇村交叉巡察、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和明光市委2022年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明光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讨论稿)》《中共明光市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讨论稿)》。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明光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中共明光市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会议要求,市委巡察办要认真吸收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印发实施。
会议对镇村交叉巡察、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和明光市委2022年巡察工作给予了肯定。会议指出,这次镇村交叉巡察和市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四种病症”,要注重分析研判,把“轻病重症”科学区分开来,对不落实责任、整改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要引起高度警醒和重视,充分利用组织和纪律手段,确保整改实效。
会议强调,一要扛牢“巡”的责任。各相关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的职能职责,督促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巡察整改落实。二要把握“巡”的定位。要紧扣“三聚焦一紧盯”监督重点,精准开展政治巡察,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组织以及权力资金集中的行业领域进行延伸巡察,严肃正风肃纪反腐,持续释放巡察利剑的震慑效应。三要提升“巡”的质效。强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有效贯通,与组织、审计等监督协同协作,构建全市巡察“一盘棋”格局。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全面提升巡察质效。四要建强“巡”的力量。要注重培优精兵、优化队伍,锻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巡察铁军,真正把巡察岗位当作培养和锻炼干部的“练兵场”。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负责人,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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