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0日至4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信访局进行了巡察,6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引导信访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进一步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制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信访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带头整改、领衔推进,责任部门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形成了全员参与、同频共振、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局党组认真研读反馈意见,在明光市委巡察办的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完成了《明光市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制定。把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时限,建立了动态整改台账,立行立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协调并进。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负责、全程督导、全线跟进,在近三个月时间内,听取分管领导及股室落实整改工作的进展汇报,对已完成的任务及时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市信访局党组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计划,列出专题研讨提纲。二是根据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三问”大讨论专项行动和《信访工作条例》集中研讨学习,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2022年5月份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进行深入学习解读,强化全体党员干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和成果转化的能力,围绕争先意识、保守心态和不实作风这“三问”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症结原因,并撰写研讨发言材料10份,切实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作风建设。三是8月10日,局整改办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个人学习笔记情况开展检查,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经检查,三名党组成员已按要求开展学习。
(2)针对“学习强国注册率不高”问题:一是根据局主要领导安排和要求,全局28名在职人员已于6月14日下载并注册了“学习强国”APP,实现了全员注册、全部激活、全局应用的目标。二是7月15日,局党支部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学习强国”APP下载注册、上线学习、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结果通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局工作群通报,对当日学分较低的学员点对点提示提醒,6月以来累计通报12次,学习强国参与度和当日人均积分在市直工委学习管理组中排名均位居前列。
(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有发生”方面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3)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6月28日,根据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调整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落实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省市相关会议、通知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自巡察整改以来,已学习3次。三是分别于7月15日、7月26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是6月25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市政府信访局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共明光市政府信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五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4)针对“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以上率下带头学,先后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深刻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站位,增强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集中整改期间共计学习3次。二是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工作长效机制,让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提醒,从而达到深入沟通、增进理解与激发合力的初衷,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2次。
(5)针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要求落实不严”问题:一是6月7日,修改完善财务审批、审核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流程,贯彻“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要求。二是财会人员分别于6月28日参加市总工会2022年财务经审工作业务培训班、7月20日报名参加安徽省绩效预算管理政策和实物系列培训(第13期)、8月22日参加明光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操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6月7日,局党组召开专项党组会议,研究调整了人员分工,会议明确1名副局长负责财务审批,1名副局长负责财务审核,集中整改期间共计签批审核各类发票账单142张。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6)针对“履行监督职能缺位”问题:一是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织市信访局召开党组会议,共同学习《明光市纪检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室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暂行)》《明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事项,须提前发告知书和会议议程给纪检组,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二是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组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保证今后及时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三是对监督单位开展明查暗访,经常性深入党员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监督对象的思想动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4.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7)针对“工作作风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分别于6月30日、7月1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达到了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的。二是7月14日,健全完善《市信访局党支部工作制度》,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再梳理再规范,明确规定自我剖析材料会前须审核把关。三是9月6日,局整改办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发言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四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材料照搬照抄现象,支部书记进行自我批评。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8)针对“工会活动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7月4日,对超过“每人每天安排一次工作餐”要求的费用进行清退,共计退回费用795元到局工会账户。二是7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三是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工会会费使用,2022年端午节局工会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四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针对工会活动支出不规范问题,局工会主席进行自我批评。
6.关于“政府招标采购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9)针对“招标方式表述错误、控制价未审核”问题:一是分别于7月26日、8月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7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明光市政府信访局内控管理工作制度》,对招标采购相关事项予以具体明确,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标准落实招标采购制度。三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针对该问题代表党组进行自我批评。
(10)针对“采购报备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一是与市财政局对接,了解最新办公设备清单目录。二是分别于7月26日、8月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业务人员对政府招标采购相关制度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7月15日,购买空调等办公设备时,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报备采购申报表,落实报备审核制度。四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针对落实采购报备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财务负责人进行自我批评。
(三)关于“执行党建制度不严,基层党建基础薄弱”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11)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问题:一是分别于6月30日、7月15日、8月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工作条例》,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要求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分别于7月15日、7月26日召开支委会和党组会议学习党员发展程序相关内容,并专题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三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这一问题,支部书记带头进行自我批评。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问题:一是分别于6月30日、7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专业素质和政治素养。二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信访工作与落实“三会一课”有效结合起来,6月30日,局党组书记上党课,课题名为《作风建设大改进促进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党支部书记共计上党课3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严格落实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不少于1次的要求。三是制定党课学习计划,将信访业务工作纳入党课学习计划,推动党建工作和信访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切实推深做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四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这一问题,局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并由局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组织宣统委员开展提醒谈话。
(1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实”问题:一是分别于6月30日、7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二是7月15日,召开支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及时标准。三是7月15日,召开支委会,由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对主题党日活动及其记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经检查,2022年以来主题党日活动均按规定开展,记录内容无雷同重复现象。四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实这一问题,局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并由局党支部书记对局党支部组织宣统委员开展提醒谈话。
(14)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谨”问题:一是分别于6月30日、7月15日召开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7月15日,召开局支委会,针对局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7月1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明确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四是7月1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由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前期支部会议记录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2022年以来支部会议记录不存在“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表述不规范情况。五是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组织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这一问题,局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并由局党支部书记对局党支部组织宣统委员开展提醒谈话。
三、聚焦见底清零,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局党组坚持真改实改,科学制定方案,强化工作举措,集中整改期间,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持续抓严抓牢整改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责任,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取得初步成效的问题,要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引导信访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进一步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严抓正风肃纪,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持续提升调研实效。严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重点环节审批审核,对一些细节问题要盯紧盯实,决不放松。
四是加强成果转化,推动信访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打造思想过硬、能力够强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以良好作风带政风、促党风,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22355;邮政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1号(广播电视台东侧);电子邮箱:mgxfj@163.com。
(中共明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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