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3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6月9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市民政局党组多次组织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做到深入思考学、全面系统学。市民政局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增强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民政局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具体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进精准整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目标,深刻反思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人抓、项项有人管、问题不落空。同时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各部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整改任务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协调并进。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边整改、边总结,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同时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先后建立完善了9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做到整改落实无死角,长效机制全覆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逐条全面整改见效
市民政局党组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短板”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6月12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让会议精神进一步入脑入心。二是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开展3次集中学习。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班子成员人手一册,认真开展自学,通过学习,理论中心组成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三是7月22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同时紧密结合当前民政重点工作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讨论。成功申报安徽省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主动对接省厅争取殡葬基础设施改造资金53.77万元,2021年度慈善事业发展、“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社会组织党建等民政重点工作受到滁州市民政局通报表扬,先后获评202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绩效综合考核优秀。扎实推进“暖民心”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45个、老年餐桌1个,100%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运营43个,累计服务就餐1.2万余人次。
(2)针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7月1日,局党总支组织党员到三界军旅小镇、莲园等地开展多形式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8月19日,局分管领导到市救助管理站检查指导工作,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通过检查工作,提醒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三是7月29日,局党组书记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以民政系统2019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的典型案例,教育自己人,达到清心醒脑、出汗排毒的效果,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2.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3)针对“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养老股和养老中心每月深入乡镇敬老院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意识有差距”方面
3.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4)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
(5)针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问题:一是
(6)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作用,履行派驻监督职能,在疫情防控、维护群众利益、巡察整改等方面进行了跟踪督促,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每次局党组会议提前确定议题并提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对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至纪检监察组,2022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本单位党组会5次,实现了预防在先和监督常态化。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加强沟通,针对性解决市民政局提出的问题,形成以监督促进工作的合力。
4.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7)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1月11日,市民政局与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明光市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所有法律文书经律师审阅,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二是局分管领导约谈了救助管理站站长,进一步明确合同签订要求。7月19日,福利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三是举一反三开展合同签订问题自查。8月11日,组织各二级机构认真开展自查,经自查未发现其他相关问题;7月22日,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今后机关及各二级机构合同签订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从源头上防控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的发生。
5.关于“招标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8)针对“采购规定执行不严”问题:一是7月20日,组织财务室、股室负责人学习《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熟悉政策规定,掌握并坚决执行办公用品采购规定的流程。二是局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局党组书记对局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民政局内部制度,规范采购管理,明确所有物品采购需由股室提出申请、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采购,领取使用时由各股室经办人签字确认。
6.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9)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一是由局分管领导对机关支部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局党组书记对局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作出书面检查。二是8月5日,召开局党总支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并重点组织学习党务知识,深刻领会支部委员的职能,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做到规范记录支部会议,局办公室对文字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落实材料三审制。三是以学促改转作风,开展局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2次,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严明纪律。
(10)针对“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根据2022年《明光市民政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量化、细化考核指标,让考核有依据,更具有操作性。二是高标准、严要求每月评选“干部之星”,把“干部之星”评选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6月以来评选局“干部之星”6名,获评全市“干部之星”1名。三是坚持每月公示全局人员考勤记录,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和所有人员年终范围,并同步报送派驻纪检组。
(三)关于“党建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方面
7.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自3月份以后均做到每次局党组会议,先由各分管领导申报议题,局党组书记初审后办公室统一打印,再将议题报纪检监察组审阅,最后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二是
8.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认真”问题
(12)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一是7月2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党组书记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对民主生活会严肃性的认识。二是由办公室汇总局党组成员的发言材料并经一把手审核把关,对发言内容空洞、言之无物的,退回重新修改。三是8月22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内容见人见事,做到批评内容具体有针对性,真点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本次共收集12条意见建议。
(13)针对“支部会议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8月5日,局党总支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当前党建工作,重点强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按照总支年初计划统一开展支部活动。二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由局党组书记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落实情况在民政系统进行通报。三是8月25日,局党组书记参加局机关支部组织活动,并如实记录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14)针对“支委补选不合规”问题:一是7月29日,局党总支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通过学习,提高了参会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8月5日,局分管领导对局机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三是局党总支书记与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各党务工作者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要求,8月26日,局党总支及局机关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均严格按照选举工作流程进行,选举结果及时上报市直工委备案。
三、聚焦见底清零,从严从实统筹纵深推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些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
下一步,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局党组成员和局班子领导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指导好分管股室(单位)、干部的整改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查找问题,把问题厘清楚,把原因分析透,整改措施要实在具体,确保整改到位。对“部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理念,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既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又要探索“长久立”的问题,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22418;邮政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82号市民政局304室;电子邮箱:mgsmzjvip@163.com。
(中共明光市民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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