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的重要一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警示教育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得好,对干部思想触动会很大,起到转变思想的作用;开展得不力,容易走马观花、浮于形式,不能引起共鸣,达不到教育效果,反而会起到反作用。提高警示教育效果,需要进一步改进警示教育内容和方法。
警示教育需要有针对性。针对农村普通党员、村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职业、岗位等特点,制定不同警示教育计划,安排不同警示教育内容,坚持普遍性教育与差异性教育相结合,推行精准施教教育方法,突出靶向教育、精准警示,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从“一方百治”向“对症下药”转变。
警示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与自我学习相结合。探索推行参加一次集中教育、精读一本警示书籍、组织一次专题研讨、查摆一次自身问题、自查一次廉政风险点、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拍摄一批廉政视频、开展一次廉政承诺、开展一次廉政倡议、开展一次助廉承诺、上一次廉政党课警示教育模式,让党员干部带着目标、带着问题、带着任务参加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参与其中,身临其境。
警示教育要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正反两方面发力增强教育效果,构建“正反对比”的警示教育内容体系。通过正反对比,让警示教育发挥促使党员干部敬畏、自觉的双重效能。
警示教育要用好身边“活教材”。从身边的风险点入手,精心挑选与受众群体岗位相似、行业相同的典型案例,学习本单位、本系统等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破解受教对象“看客”心态,使学习对象从熟悉的案例上受到更深的触动,促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扎实做好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后半篇文章”。
警示教育既是思想洗礼课、党性修养课,也是纪法教育课,让受教育对象受到震慑和警醒,守牢党纪国法的防线。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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