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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纪】关于某市改进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的实践与思考
编辑日期:2022/11/14 8:35:54  来源:江淮风纪  发稿人:邓兵 贡发明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明光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但作风问题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复杂性,目前积弊尚未根除,有些病灶依然存在,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实践证明,改进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打赢作风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实践成效

(一)纠治四风取得新进展。注重纠树并举,成风化俗,抓早抓小,久久为功。坚持“风腐同查”、正风肃纪,释放动辄则咎、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202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件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二)营商环境得到新改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创新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完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制定保障发展环境“十个严禁”,健全营商环境监督评价机制。开展涉企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解决企业诉求153件,督促整改问题190个,强化监督保障作用,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升级。

三)维护群众利益取得新成效。群众利益无小事,作风问题无小节。坚持不忘初心、执纪为民,凡是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通过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资”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202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4件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查处政法干警22人,其中留置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干部干事创业状态实现新提升。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思想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及“解放思想、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大讨论活动,着力根除“虚、躲、冷、粗、假”等作风顽疾,涵养党员干部严实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强化使命担当,提升工作效能。常态化开展“单位之星”“干部之星”评选活动,2021年以来,已评选出“单位之星”131家、“干部之星”254人,其中提拔重用65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五)推进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定完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细则》《关于不实举报澄清暂行办法》《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事项备案实施细则》《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等规范文件,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存在问题

(一)抓作风建设工作不够严实。基层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存在温差、落差、偏差。有的对单位的不正之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管的不管、该问的不问,心慈手软,做“甩手掌柜”;有的装聋作哑,明知问题存在却听之任之、任其滋生,做无所作为的“木偶人”;有的问责追责不力,只管戴帽不管摘帽,做“泥菩萨”“老好人”等。

(二)有的缺乏担当作为精气神。存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碰到责任“耍滑头”、见到好处“忙伸头”,在职责边界上踢皮球,习惯“击鼓传花”,见到问题躲着走、碰见矛盾绕着走、出了问题就“甩锅”。有的甘于“躺平”,干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有的干部落实执行总是“慢半拍”,领导不催不办、媒体不曝不办、群众不闹不办,正是由于办事拖拉,有的机遇没有把握住,有的问题拖成“老大难”。

(三)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些权责部门存在官僚作风和衙门习气,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些党员干部高高在上、官气十足,对领导唯唯诺诺、对群众颐指气使;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事难事烦心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尸位素餐,懒政怠政。

(四)基层减负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应景造势,热衷于搞一些有形式没内容、有声势没成效的工作;有的制定目标要求脱离实际,层层加码,导致基层负担加重;有的重留痕轻实效,留迹不留心,产生了“痕迹主义”的不良倾向;有的工作群、手机APP过多过滥,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有的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过程中滋生了“数字形式主义”现象,把一些政务服务数字应用或官方账号的点击率、活跃度作为指标,层层摊派,“流量至上”,背离了政务服务数字化的初衷,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五)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禁而未绝。经过持续整治,“四风”面上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高压态势之下一些作风顽疾“自调节”“自适应”,改头换面、由明转暗、隐形变异、花样翻新,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知错不改、有错不纠、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

三、原因分析

(一)产生懈怠思想。开启作风建设新局面,纠治“四风”面临的最大风险是麻痹大意、懈怠松劲、疲劳厌战。有的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理解不深,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盲目乐观、丧失警惕性;有的心存侥幸、观望等待;有的对纠“四风”、正作风存有守摊思想、畏难情绪,出现了治理“疲劳综合征”,产生了停一停、松口气、歇歇脚的念头。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一些部门单位制定作风建设单项制度比较多,缺乏系统集成的配套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的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不能够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作风建设监督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有的在吃透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上还有一定差距。

(三)制度执行不力。基层重作风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部门单位满足于把作风建设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念在嘴上、编在手册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有的虎头蛇尾、时紧时松,搞应付式执行;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执行;有的合意的就执行,不和意的就不执行,搞选择性执行,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四)监督问责不到位。基层对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实招不多、措施不硬,不同程度地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问题不彻底、问责处理不到位的“宽松软”问题。一些党员干部不守规矩、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考评机制不够合理。一般缺少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价,往往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绩效考核当中,权重分值偏低。目前作风建设情况考核评价过程中还缺少民意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关键环节,因此考核评价结果往往不够全面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缺乏刚性约束,没有真正把作风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作风建设情况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存在“两张皮”现象,不能充分发挥作风建设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四、对策建议

必须深化对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树立系统思维,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于严实作风、纠治“四风”全过程,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有效实施“全周期管理”,不断提升作风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一)压实作风建设责任,健全目标导向机制。坚持从严从实,层层压紧各级党委(党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拧紧明责、履责、督责、追责、考责的责任链条,以落实责任带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检验责任落实。反“四风”与反腐败、反特权互为表里、相互交织。必须聚焦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把握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纠“四风”与树新风、抓住“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的三种关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反“四风”与反腐败、反特权一体推进,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预期目标。

(二)强化日常监督,健全问题发现机制。要深刻把握作风建设的特点规律,推行“全周期管理”,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日常监督,实施专项督查,坚持把纠正“四风”情况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强化监督,破解作风建设的监督难题。

(三)强化作风整顿,健全问责促改机制。风腐一体、同根同源、错综复杂,必须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链条。要发扬延安整风精神,强化专项整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不敢腐”态势,坚决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要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纠树并举、破立并进,把纠治“四风”的成果更好转化为树立新风、弘扬正气的综合效能,推动实现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收紧“不能腐”约束,健全完善纠治“四风”问题制度机制。必须建立健全科学完备且操作性强的制度机制,形成靠制度激励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要定期清理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做好废、改、立工作,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要适时把作风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务实、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不断健全靠制度管作风的机制。要定期对作风建设动态进行分析研判,加强预警管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预警机制。

(五)强化考核评价,健全成果运用机制。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问责与容错相结合、约束与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民主测评、群众评议、民意调查、第三方评价作风制度。探索建立作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专项述职制度,完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既要科学考评,也要兑现奖惩。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表彰奖励、提拔重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进,着力培育崇德尚廉的新风正气,不断优化政治生态,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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