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监〔2022〕18号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明光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明光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明光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玉真、卞喜庆、卢付军、华 赞、吴本明、杨 云(女)、杨 军、岳彩伍、姚珍珍(女)、詹丹丹(女)。
特约监察员在明光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产生后换届,每届任期与本届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受聘期满自然解聘。
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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