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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委巡察潘村镇党委及其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公告
编辑日期:2022/9/23 16:41:01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滁州市委统一部署和明光市委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9月23日至12月22日对潘村镇党委及所辖1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乡镇及村(社区)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二、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巡察举报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潘村镇潘村湖农场招待所107室和203室;

(二)邮政信箱:明光市潘村镇潘村湖农场招待所转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39400);

(三)电子信箱:mgswxcb002@163.com

(四)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潘村镇潘村湖农场招待所大门外;潘村镇政府大门外;潘村镇所辖村(社区)大门外;

(五)联系电话:17355051164。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2年12月22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镇、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明光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9月23日

 

 

2022年镇村(社区)巡察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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