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监督”格局,确保监督有力。积极协调整合监督力量,纪检监察组牵头机关纪委、审计、督察、“民意110”等协作配合,构建具有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切实解决人少事多问题。三年来,依托“大监督”督察发现公安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问题60余个,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问题200余个,发布通报24期,约谈提醒20余人次。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监督有度。建立纪检监察组与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明光市公安局“三单一书一函”制度》中,按照机构职能梳理职责任务,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421名公安干警基本信息清单、工作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明光市公安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明光市公安局“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确保“三不一体”向纵深推进。制定并运用《明光市公安局单位人员违法违纪与效能奖挂钩的实施办法》,对违纪人员累计扣发奖金39人次20余万元,提高违纪经济成本。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监督有效。纪检监察组采取“室组联动”、“组组联动”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信访督办、高等级勤务等监督检查工作170余次,发现问题30余个。运用卫星定位系统查处公车私用问题3起,运用网上督查发现“八小时以外”干警违规问题8个,问责干警5名。三年来,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52件,给予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07人,党政纪处分3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懒政怠政”等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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