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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2/8/26 22:04:57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2021年11月1日至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立即围绕反馈意见和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学习,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集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事务。坚持问题导向,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大队长多次召开整改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印发的《落实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每个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队、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3月12日,在市广播电视台7楼,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政治理论学习,52人参加;二是编印了政治学习应知应会提纲;三是学习测试情况进行公布;四是责令抄袭学习心得体会的15人写出书面检查。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的问题。

一是2月25日,在池河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政信息中心,召开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农业农村工作、“长江十年禁捕”、种子安全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二是学习新《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3月29日下午,召开了支委会;二是3月29日下午,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3月29日下午,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党员自评和互评,同时分别组织开展了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全体党员重新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

(4)针对“学习强国”平台注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职党员都注册了“学习强国”平台;二是党员参加学习强国激活率和活跃度统计显示,支部党员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较好,在激活率和活跃度方面居二级机构支部前列;三是每月在党务公示栏公布学习积分情况,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2.关于履职担当有不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5)针对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从2022年1月开始,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资经营户进行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制定保护区巡查记录,包括签到、白天及夜晚情况、执法平台情况、交通工具使用记录以及举报受理等方面内容,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并加强垂钓管理;三是对两起经营过期农药案件立案查处,并分别处3000元和2000元罚款,均已结案;刁某农药案依法定程序处理,目前已执行罚款10000元;四是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并于2022年1月-2月多次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养殖和屠宰等执法检查。

(6)针对行政执法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3月12日-15日,组织开展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二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农资经营户检查,主要检查种子市场是否经营假种子,农药市场是否经营过期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市场是否有登记证、产品是否规范等,对违反上述情况或电子台账记录不全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纠正或查处;三是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制作暂扣凭证,对于需要暂扣的拖拉机或证书一律依法办理,1月-3月开展了多次农机执法检查。

(7)针对渔政执法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一是3月12日-15日,开展了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并针对四中队专门开展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二是规范办案程序,目前所有案件都使用执法通软件办理,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等均按要求填写;三是1月12日,成立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小组,制定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审查程序规定,对公民处3000元、法人处30000元以上的罚款均需上会。

(8)针对查没物品登记保管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建立登记保管物品登记表,所有没收的农药、兽药、渔具等物品均登记造册,同时按照登记保管登记表实施没收物品仓库入库台账管理,确保没收物品严格入库管理;二是建立没收物品出库台账,出库物品有编号、数量、出库理由、经办人、负责人和审核人;三是3月10日,制定了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罚没物品处置管理制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问题方面问题整改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9)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3月13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作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二是3月13日下午,组织政治学习;三是2月18日,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0)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从2022年2月开始,中队长参加保护区日常巡查和考勤管理;二是制作新的巡查记录,规范考勤管理;三是实行新的值班制度,增加工作在岗人数,保护区监控、指挥平台24小时值守,明确值班职责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每两小时记录一次)。在女山湖设立办公室,按照正常上班要求打卡;四是责令中队长做出书面检查。

4.关于为民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11)针对“技防”设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3月1日,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监控雷达使用技能;二是2月12日,维修好故障摄像头,保持摄像头稳定工作;三是制定监控平台值守制度,指挥平台24小时值守,明确值班职责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每两小时记录一次)。

(12)针对党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3月20日,公开党员发展对象名单;二是3月31日,公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三是2月25日,公开党费测算和上年度党费交纳情况。

5.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13)针对公务用车、艇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两辆公务车分别将加油卡绑定各自公务车,执行“一车一卡”;二是完善巡查记录,包括签到、白天及夜晚情况、执法平台情况、交通工具使用记录、以及举报受理等方面,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填写;三是制定了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公务车(船)管理制度;四是快艇加油实行公务卡结算,双人经手。

(14)针对存在“吃空饷”现象的问题。

一是9人全部停发不在岗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二是有5人回单位上班;三是有3人申请离职,1人停发工资补助。

6.关于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5)针对出差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分别完善和补齐两张出差单据审批单;二是对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每张发票进行自查,未发现不规范的财务单据;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认真审核各项单据,建立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

(16)针对个人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一是通过调查,11笔欠款有4人死亡,其余全部通知还款;二是通过催要有5笔欠款已还,共追欠6525元,另外有4笔欠款当事人已死亡,2笔欠款属因公欠款,已按相关规定销账处理;三是开展排查,未发现其他欠款。

7.关于遵守廉洁纪律和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有待加强的问题

(17)针对招投标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3月13日,邀请市纪委领导做廉政教育培训;二是补齐在保护区长江禁捕信息化建设等6个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直接确定“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三是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招标采购经集体讨论研究,对需维修车辆、购置无人机、维修监控三项采购均按规定上会讨论。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方面问题整改

8.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8)针对党组织换届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4月8日下午,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学习支部换届工作相关规定和换届议程;二是4月8日,邀请市直工委和局总支领导现场指导;三是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

(19)针对未合理设置党小组的问题。

一是3月30日,印发《关于设置大队党支部党小组的通知》;二是明确了党小组组长、副组长名单;三是3月31日,印发《关于制定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小组建设方案和党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20)针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分别于1月10日、2月21日、3月24日召开了支委会;二是建立了“三会一课”制度;三是3月29日,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党员自评和互评,规范了活动形式和内容。

(21)针对党员发展材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3月29日,支委会确定2名党员为党员发展对象李某某的入党介绍人;二是介绍人利用工作间隙时间找发展对象进行谈心、谈话;三是整理好入党申请书、谈心谈话记录、上报表格等相关资料。

9.关于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2)针对“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增强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廉洁纪律教育,3月13日,邀请市纪委领导做廉政教育培训;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三重一大”等制度,确保大额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研究;三是开展排查,需维修车辆、购置无人机、维修监控三项采购均能按规定上会讨论。

三、下一步工作

(一)抓好长效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持续深入推进,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

(二)抓好建章立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抓好从严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大队长、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02101;邮政信箱:明光市池河大道478号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室(邮编239400)。

(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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