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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2/8/26 22:02:56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明光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4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推进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市规局监察大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台账,加强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使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有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足的问题

(1)针对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未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的问题。

一是2月11日下午,监察支部委员会会议上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3月30日上午,监察大队班子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1月17日上午,召开监察大队全体人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精神;2月28日上午,召开监察大队全体人员会议,与会同志共同学习十九大精神。

2.关于党史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2)针对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问题。

一是3月18日下午,监察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上通报了反馈问题,并开展上党课(党史学习专题党课);二是3月18日,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冯瑞应邀参加监察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情况进行指导,并亲自授课;三是3月29日下午,监察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前往老党员老干部家开展走访宣传、送学上门。

(3)针对学习心得抄袭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

一是1月17日,监察大队全体人员会议上对反馈问题进行通报,又于3月18日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二是3月10日上午,支部书记张传照对被通报的2名党员进行约谈,并向2人提出整改要求;三是2名党员按照要求于3月份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并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

3.关于“学习强国”活跃度不高的问题

(4)针对支部2021年度学习积分低于1000分的有5人,其中一名党员积分30分,另一名党员积分0分的问题。

一是制定监察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检查评估和提醒制度(试行);二是3月17日上午,支部书记约谈学习强国积分不高的2名党员,通报了巡察反馈情况,并向2人提出整改要求;三是3月18日,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巡察反馈的“学习强国”活跃度不高问题,并对1-2月份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对学习强国排名靠后、积分不高的同志进行集中提醒。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察工作存在不足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力的问题

(5)针对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抓落实不够的问题。

一是3月25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监察大队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就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监察大队负责人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结合监察大队实际,制定监察大队2022年度工作分工;三是监察大队2021年工作总结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作出下年度工作计划。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6)针对走访谈话了解,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对监察大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重视不足,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较少,与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次数不多的问题。

一是1月28日上午,召开“以案示警”廉政教育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授课,监察大队等执法机构参加会议;二是3月25日上午,驻局纪检监察组前往明西街道、明光街道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巡察反馈以来,纪检监察组针对反馈的情况,对监察大队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6.关于行政执法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7)针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3月24日,组织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和滁州市政府及本局制定的“三项制度”文件精神;二是对2022年以来的行政处罚结果及时传到局承办机构进行统一公示,已上传13件,均全部公示;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原执法记录仪等影像记录设备中保存的执法影像,导入到大队执法专用电脑统一存储。

7.关于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8)针对对积极做好动态巡查工作是制止违法行为、降低执法成本有效手段的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3月24日,监察大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安徽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办法(试行)》和《滁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意见》文件;二是监察大队根据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有关文件和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度巡查计划;三是监察大队2022年以来开展巡查32次,巡查情况已由巡查人员在巡查记录表上记录。

8.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9)针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等未公开的问题。

一是3月25日,监察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学习党务公开条例。3月30日,大队班子会议学习国土资源政务公开规定;二是结合监察大队和监察党支部工作实际,建立监察支部党务公开事项清单和监察大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三是今年以来监察大队和监察支部对应公开的党务和政务事项进行公开,其中招标结果公开2件、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3件,党费收缴公开1件。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0)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1月17日,就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监察大队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通报,要求大队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财务报销规范化意识;二是3月17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局制定的财务报销制度;三是3月上旬以来,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10月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

(11)针对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一是3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部制定的会计科目相关规定;二是财务人员已于2021年10月份对错误的会计科目进行了修正;三是3月上旬以来,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10月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会计科目错误使用情况。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12)针对2018-2019年先后3次购买办公桌椅、监控设备及大门共计1.416万元,至今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一是3月17日,组织财务人员等学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二是3月10日,财务人员对购入的办公桌椅、监控设备及大门已列入固定资产账;三是3月上旬以来,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10月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固定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账情况。

11.关于采购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13)针对2018年7月支付查扣盗采机械存放点保安服务费2.34万元,未履行询价程序的问题。

一是3月17日,组织财务人员对政府招标采购方面的法规政策进行学习;二是监察大队严格履行采购程序,2022年以来新发生的2件政府采购均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为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保障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

1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14)针对2019年以来的工作计划、总结,均为业务工作,未对党建工作进行谋划、安排的问题。

一是监察支部对2021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和对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计划;二是监察大队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对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计划;三是局分管领导对监察大队年度总结和计划进行了指导把关。

1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15)针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较少,2016年9月至今无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

一是3月30日,大队班子学习“三重一大”有关文件精神;二是监察大队对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金使用报请局党组研究,2022年以来监察大队对涉及重大资金支出的2件政府采购事项均报请局党组研究;三是局党组对监察大队上报的2件政府采购事项进行研究决定。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3月18日,在监察支部党员大会上,选学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关于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二是结合党员大会开展第一季度上党课;三是3月18日,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对照巡察反馈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17)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3月18日,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会上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文件;二是组织生活会上监察支部书记就存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对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情况在党内活动记录簿上进行了及时记录。

(18)针对换届材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3月25日晚,监察支部委员会会议上集中学习换届选举相关规定;二是3月24日,监察支部书记对原组织委员进行约谈,并进行批评教育。

(19)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3月18日,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上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文件;二是会前对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的党员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并获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又经党员大会通过;三是对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内活动记录簿上进行了及时记录。

(20)针对退休党员管理不力的问题。

一是3月25日晚,监察支部委员会会议上集中学习党章和党规中关于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二是3月29日,监察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宣传委员前往老党员老干部家开展走访宣传、送学上门。

15.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3月25日,监察支部委员会会议上集中学习发展党员有关规定;二是3月25日,监察支部委员会会议上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三是3月17日,监察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与监察大队相关同志进行谈心,听取该同志对入党的认识,了解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原因,并对该同志进行教育引导,动员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2)针对党员证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3月25日晚,监察支部委员会会议上集中学习《滁州市<中国共产党党员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二是3月下旬,组织监察支部党员对原填写不全党员证进行了完善;三是3月25日,监察支部委员会支委成员对党员证填写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已填写到3月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巩固整改成果,对常态化开展的工作事项,强化制度建设,做好工作分工,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凝心聚力,持续做好有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落实,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0-8135020;通信地址:明光市人防大楼4-17室,邮编:239400;电子邮箱:mggtdj@163.com。                        

                          

(明光市自规局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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