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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2/8/26 21:59:53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至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明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3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后,市妇计中心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两名副主任、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副主任颜光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与督导工作。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压实责任,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照单全收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限期完成。市妇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分解任务,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不足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态度不端正、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一是2月20日,市妇计中心制定了《妇计中心政治学习计划》,市妇计中心党支部制定了《妇计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妇计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二是2月23日下午,市妇计中心党支部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全体党员大会,会上两位同志做了公开检讨并递交了书面检查和重新撰写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发言材料;三是2月23日下午,市妇计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等。3月29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上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与业务理论,同步进行了知识测试,结果普遍优良。

2.关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市妇计中心分别于3月8日和3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和职工大会,学习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文件。3月10日,市妇计中心联合执法大队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会,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到会授课;二是在3月8日的党员大会和3月29日的职工大会上,市妇计中心分别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再动员部署;三是3月15日,制定了《明光市妇计中心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有发生方面问题整改

3.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3月1日前,完成了对2017年以来单位往来账目的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巡察反馈问题所涉及到的3名职工于2月21日全部清退了所挂账款;三是3月18日上午,召开财务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财务制度。

4.关于支出票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3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一般性报账经手审核签批分级把关,对重大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招标规范、会议决定等支撑材料齐全方可实施报账;三是3月17日,有关人员补开了发票并补充入账。

5.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按市卫健委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明确岗位职责和财务报销流程,安排涉及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二是对近5年财务票据分类全面复核,发现一个招待人员信息填写不明确问题,即时进行了整改;三是3月16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会上市妇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6.关于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一是3月29日,召开职工大会,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二是对接市人社部门,全面梳理单位在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情况。3月16日,收缴了单位代缴的养老保险费用5919.31元;三是3月10日,市妇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7.关于未按标准收缴工会会费的问题

一是3月29日,市妇计中心召开职工大会,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按照工会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收取了2021年工会会费;三是2月24日,完成了对2018至2020年单位职工会费的清算补交工作。

8.关于确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3月10日,市妇计中心组织涉及招标事项人员学习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工作的通知》;二是成立了市妇计中心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监督工作专组,制定了《明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3月16日,市妇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参与招标的主要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9.关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问题

一是3月10日,市妇计中心组织招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签订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招投标法规;二是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三是3月16日,市妇计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参与招标的牵头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3月18日,市妇计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会计核算管理的通知》和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相关人员于1月份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梳理和登记造册;三是相关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将未入账的4台电脑办理了入账手续。

11.关于超标准发放年休假补助的问题

一是通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驻委纪检监察组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3月29日,市妇计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考核)奖励的通知》和《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三是对2017年以来单位发放的各项津补贴进行了清查,3月16日,完成了对2016、2017年度超标准发放的年休假补助清退工作。

12.关于业务事项公开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2月下旬,制作了常用药品价格公示表和常用收费标准公示表,分别张贴在药房和收费室窗口;二是确定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相关调整信息;三是及时更新收费项目,确保公示内容信息无误。 

13.关于违规为不在岗人员缴纳社保等费用的问题

一是市妇计中心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相应责任人。当事人杨某某于7月1日退缴经费2.6万元。3月13日,向邱某下达了落实整改通知书;二是规范为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公积金;三是3月10日,市妇计中心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人员,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14.关于考勤管理偏于松散的问题

一是调整设置了考勤设施,逐月动态通报考勤情况;二是3月16日,市妇计中心主要负责人约谈了6名迟到频率较高的人员,并学习了《明光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三是修订了《明光市妇计中心内部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将迟到早退纳入绩效考核。

()执行党建制度不严,基层党建基础薄弱方面问题整改

15.关于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月20日,制定了《明光市妇计中心政治学习计划》。2月23日、3月8日、3月18日分别召开了3次党员大会,会上学习了相关政治理论和业务法规等;二是2月21日,市妇计中心党支部分别约谈几位同志。2月23日,相关同志在党员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并递交了重新撰写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严格把关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合格的材料要求重新撰写。2月20日,制定了《明光市妇计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程序于3月8日和3月18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和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16.关于党员发展材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3月16日,市妇计中心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妇计中心党支部于2月上旬对近年来的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补缺补差,一位同志的发展党员材料,补齐完成规定程序已报市直工委审核存档;三是加强党支部管理,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另一位同志发展党员材料,根据发展阶段要求,也已完善了材料,建立了《发展党员工作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市妇计中心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将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深入下去。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职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98007;邮政信箱:明光市明东街道向阳路20-1号市妇计中心信息科(邮编239400);电子邮箱:59638712@qq.com。

               (明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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