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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水政监察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2/8/26 21:57:55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政监察大队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3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后,市水政监察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列出清单,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党支部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党支部大会和支部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整改落实情况,确定整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牛波同志负总责。制定了《贯彻落实市委第一轮巡察市水政监察大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不深不实的问题

(1)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水务系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2月22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研讨,制定本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对3名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均已按照学习内容进行记录,没有漏记、空缺等现象;三是3月16日,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知识测试,测试结果为:90分以上6名、80分以上1名、70分以上1名;四是对6名党员进行重新测试,均已通过测试。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2月21日,召开支委会安排部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二是开展领导和班子成员、党员之间谈话,8名党员之间共谈话11次,达到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促进工作的目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3月14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四是3月16日,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知识测试,测试结果为:90分以上6名;80分以上2名。8名党员均已通过测试,无不合格党员。

2.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3)针对支委履职不到位,制度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1月27日,召开支委会确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并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按照要求规范记录,存档。3月17日,集中对2022年1月以来会议记录进行抽查,未发现未开展、漏记等现象;三是1月28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推进党建工作;四是3月4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严肃开展了批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的问题

(4)针对水资源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28日、2022年2月10日分别在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对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对各类企业取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监督检查5次,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落实处理;三是3月4日、3月8日分别对明诚供水集团、晶鑫纯进水厂、林东自来水厂安装计量设施进行运行情况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异常现象,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5)针对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28日、2022年2月10日分别在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对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过程;二是对2018年以来所有涉砂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并将查扣砂料于2019年1月移交明光市跃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自2022年1月份以来均按要求对日常巡查监督进行台账记录,严格执行台账管理,未发现漏记等现象;三是水政监察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牛波对相关副大队长进行约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3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桑林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克龙对水政监察大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二是3月17日,集中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市水政监察大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三是3月16日,廉政专题会议上支部书记、大队长牛波代表班子进行了口头述职述廉;四是3月16日,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与全体党员签订了责任书。

5.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短板的问题

(7)针对党务公开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3月17日,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由大队长牛波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二是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和党费收缴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三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克龙对支部书记牛波进行批评教育。

(8)针对服务企业意识不强,政策法规宣传不够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17批次;二是按时完成水利部下发遥感监管20个项目和省级加密遥感监管9个项目的问题整改销号;三是3月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组织到企业进行走访宣传1批次,在广场进企业进行水法律、法规集中宣传,现场接受咨询;四是2月22日,制定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整改工作方案,商榷由专人负责水土保持监管系统的录入、上报、销号制度。

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9)针对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月22日,在大队会议上组织学习《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分管领导均按照《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出差审批、财务审核进行严格把关,目前未有违规操作现象发生;三是支部书记、大队长牛波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

(10)针对维修费用违规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

  一是1月18日,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明光市水政监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程序;二是3月18日至3月22 日,由市水务局财务中心牵头,组织二级机构相关人员,集中开展相关财务问题自查和交叉互查;三是由支部书记、大队长牛波对2名相关责任人鲍进行严厉批评。 

(11)针对个人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一是3月1日,成立往来款追缴专项工作组,由大队长牛波牵头负责,3名相关人员参加;二是1月27日,制定了《明光市水政监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对历史帐目进行排查梳理,未发现其他类似欠款情况;三是工作组通过上门和电话联系的方式,对以上帐款进行追缴。截至3月20日清缴工作已完成,共追缴往来款2910.16元。

(12)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目前车辆处置已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处置提交完成,市财政局已审核通过;二是对办公桌、椅、沙发及其他固定资产开展排查录入工作,目前已完成所有固定资产录入,完善固定资产领用手续;三是根据明光市水政监察大队管理制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并规范录入,未发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7.关于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有差距的问题

(13)针对无依据发放加班费等补助的问题。

一是2月10日、2月22日,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二是3月2日,完成违规发放的9960元加班费和执法津贴追缴;三是3月18日至3月22日由局机关财务室组织二级机构集中开展相关财务自查工作,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补助情况;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桑林庆对大队长牛波进行口头谈话,予以严厉批评教育。

(14)针对违规报销伙食补助的问题。

一是3月2日,清缴工作全部完成,共追缴违规报销伙食费11100元;二是2月8日,支部大会上学习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2月10日和22日,大队会议上学习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桑林庆对大队长牛波进行口头谈话,并予以严厉批评教育。

(15)针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一是1月14日,整改已完成,该办公室已安排3名工作人员,应享受办公面积27平方米;二是1月15日,由办公室组织对大队所有办公室进行排查,经调整,目前所有办公室用房面积均符合办公规定标准;三是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克龙对大队长牛波进行提醒谈话。

(16)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2017年11月27日明光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结合实际情况,1月27,制定了《明光市水政监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公车调度;二是依据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自2022年1月起严格执行建立台账制度,由专人负责如实填写台账;三是车辆使用,使用人必需先申请登记;维修车辆先申请、审批,后才能修理;自工作台账建立起两项流程记录了每次的详细过程。

(17)针对存在“吃空饷”现象的问题。

一是2022年1月起,全面停止为姜某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部分;二是举一反三,对水务系统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研究解决方案;三是姜某本人已于2022年5月9日提出申请辞去公职,已办理相关手续;四是支部书记在支部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

(18)针对执法服装超范围配置的问题。

一是2月10日、2月22日组织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相关制度把握财务审核审批流程,形成长效机制,自2022年1月起未发生类似情况;二是对非本单位执法人员配发服装费用进行追缴,共收回违规为非本单位执法人员配置执法服装费用40700元;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桑林庆对大队长牛波进行严厉批评。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方面问题整改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9)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2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换届选举相关文件;二是2月18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克龙,机关党支部书记对水政监察大队支部进行业务指导;三是支部书记牛波在大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0)针对议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3月17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二是1月17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三是党支部按照要求规范会议记录,3月17日集中对2022年1月以来会议记录进行抽查,未发现支委会和班子会不区分现象。

(21)针对主题党日活动敷衍应付的问题。

一是3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经会议讨论通过;二是3月17日,在党员大会上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三是3月14日,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记录;三是3月18日,局党组、总支指导、督促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克龙对支部书记牛波进行批评教育。

(2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未按要求开展的问题。

一是2月22日,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1月17日,支委会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收集整理、规范会议记录、存档。3月1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对2022年3月14日民主评议活动的评议结果于当日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并规范记录、存档;四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克龙对支部书记牛波进行批评教育。

(23)针对《党员证》填写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3月17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水政监察大队党员证管理办法》;二是3月17日,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水政监察大队党员证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逐一梳理,补缺补漏、并规范、完整的把组织生活、党费交纳等情况写入《党员证》,形成长效;三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克龙对支部书记牛波进行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水政监察大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通过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把整改融入党建工作、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105719;邮政信箱:明光市体育路129号水务局一楼水政监察大队(邮编:239400);电子邮箱:mgszdd@163.com

 

                           (明光市水政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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