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明光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工作动态
【江淮风纪】贯彻“三不”方略 践行“四种形态”
编辑日期:2022/2/9 9:12:19  来源:江淮风纪  发稿人:贡发明 张冉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今后努力在政治上做一个忠诚的人,在为人上做一个老实的人,在业务上做一个精通的人,在工作上做一个勤奋的人,在作风上做一个清廉的人!”安徽省明光市某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接受政治监督谈话时表态说。

该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一体推进“三不”的全过程,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不断释放治理效能。

利剑高悬,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削减存量,遏制增量,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民生、医疗卫生、执法监管等领域腐败问题,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今年以来,共立案63件,结案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其中乡科级2人。

牢牢盯住“小单位”“冷部门”,下大力气清除腐败“蛀虫”。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起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查处政法干警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建章立制,巩固不能腐的制约。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始终做到有案必鉴,统筹谋划、一体推动,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一起来,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扎牢制度“笼子”、消除监管“空档”、堵住腐败“后门”。

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以案促改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在查清问题事实的同时,注重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查找案发单位或领域监督短板以及需要抓紧解决的风险或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补齐制度短板。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村级小微权力监管,抓住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落实和完善了《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暂行办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关于不实举报澄清暂行办法》等制度,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一体推进“三不”的治理效能。例如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完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综合治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78人次,同比增长了7.39%。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5.4%,同比增长了44.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7人次,占9.8%,同比下降了60.2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1.3%,同比下降了44.4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3.4%,同比下降了51.85%。

坚持审查调查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让教育充分体现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自觉。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坚持将教育感召、专项整治和惩戒警示相结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发案单位开展好针对性、行业性警示教育,做到用“片中人”教育“看片人”、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用“忏悔人”震慑“侥幸人”,使全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免疫力。

“通过不断学思践悟,促进‘四种形态’与一体推进‘三不’贯通运用,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正风肃纪反腐效能。”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9006956号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政务中心大楼12楼 电话:0550-8022722 投稿邮箱:ahmgjw@163.com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