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6月18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党支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的责任主体,落实支部书记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者和执行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好整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把“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针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原因,细化分解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整改,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情况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制定2021年明光市殡葬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二是制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三是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做自我批评和检讨。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仍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组织上党课;二是指定专人据实记载会议情况,填写好会议记录,留存会议照片等影像资料;三是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支部将会议记录、签到表、影像图片整理归档,形成规范完整的台账资料。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方面问题整改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3)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8月党支部组织党员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学习研讨;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三是组织支部党员开展理论基础知识测试;四是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
(4)针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
一是7月,制定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三是按制度要求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四是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
(5)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开展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制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认真开展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主题教育各项要求。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方面问题整改
3.关于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6)针对询价公告发布时间不满足3个工作日要求问题。
一是8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三是由支部书记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验收报告不完整问题。
一是8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明确专人对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规范填写验收报告文本;三是支部书记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针对未履行自行采购询价手续问题。
一是8月,组织学习领会采购询价相关规定;二是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标、政府采购和询价制度;三是针对7次采购行为开展梳理排查,写情况说明。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9)针对“白条”入账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会计法》及相关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履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三是对10次不规范报销费用补开发票,并写情况说明;四是支部书记对财务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0)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报销无凭据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对差旅费报销开展梳理排查,责令限期退回以差旅费名义报销一人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相关费用;三是由支部书记对办公室、财务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慰问物品发放无签收问题。
一是规范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规范走访慰问物品发放接收单位签收手续;二是严格财务审核,由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室主管会计负责把关;三是对上述问题写情况说明,让消防大队和明西街道蔡岗敬老院签署慰问品接收属实证明;四是支部书记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工会工作不规范问题
(12)针对未收缴会员会费问题。
一是已立行立改,于4月25日足额补缴会员会费共计17479.39元;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三是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责任领导在支部党员扩大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和检讨。
(13)针对工会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问题。
一是6月28日,联系用新中大事行财务软件建立账套;二是制定《明光市九龙山陵园工会经费八不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三是所工会责任领导对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4)针对工会发放物品无领取人签字问题。
一是制定《工会财务管理规范》,严格工会经费管理,完善工会物品发放手续;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三是所工会负责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和检讨;四是严格执行《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6.关于公车及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
(15)针对车辆维修无审批手续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明光市殡葬管理所车辆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车辆维修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三是支部书记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针对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立行立改,加油卡于4月28日按要求与公务车辆绑定;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车辆运行管理规定;三是由支部书记对办公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规范方面问题整改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规范情况问题
(17)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中共明光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中共明光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中共明光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
(18)针对《党员证》填写不规范问题。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加强《党员证》管理;二是按要求规范完整把组织生活、党费交纳、民主评议及年审等情况写入《党员证》;三是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党员扩大会上作检讨。
(19)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二是规范党费收缴,按标准按月足额收缴党费;三是由支部书记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20)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严,大额资金使用未经研究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要求;二是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大额资金使用未经研究支出;三是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和检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职工。针对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财务制度等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全过程。
结合单位实际,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推动单位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100667;邮政信箱:明光市九龙山陵园(邮编:239400);电子邮箱:mgsbzgls@163.com。
(明光市殡葬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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