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0日至10月22日,滁州市委第二巡察组第七巡察小组对潘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4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树立政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潘村镇党委落实滁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桑林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兵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公室集中办公,由党委副书记刘道同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樊欣、党委委员华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2月27日,镇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潘村镇党委关于落实滁州市委第二巡察组第七巡察小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潘村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合各分管领导及问题相关部门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基础上,多次修订完善《潘村镇党委关于落实滁州市委第七巡察小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具体的措施、目标和整改效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确保整改成效。
(三)注重整改落实,加强过程督促。把聚焦反馈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对整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由“一把手”直接调度。自反馈以来,潘村镇各项整改措施有序施行,各项制度不断完成,干部作风不断严实。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针对镇党委引领地方经济与社会事业整体协调发展谋划不足,对乡村振兴战略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巡察整改以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知识4次,进一步提高了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认识。二是2月5日,镇党委印发《潘村镇乡村振兴规划纲要(2021年-2025年)》,指导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开展。3月10日,印发《关于成立潘村洼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为潘村镇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三是2月24日,副镇长叶德银带镇涉农人员和部分潘村洼现代农业产业园种植大户到潘村湖农场开展旱改水高产栽培技术交流。继续履行与潘村湖农场战略合作协议,提高了种植户的经济效益。四是3月16日,潘村镇邀请明光市农业农村局涉农专家与潘村湖农场专家及地方种植大户深入交流,共同协商制定潘村镇特色农业发展方案。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2)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2月22日,制定了《潘村镇2021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初稿)》,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月22日班子会上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10名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并撰写心得体会10篇。二是2月22日,制定《潘村镇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实施细则》,并在2月22日班子会上开展了学习,结合潘村镇实际,认真谋划到村产业项目,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三是2月22日,制定了《潘村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2月底已开展2次集中学习,分别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
(3)针对理论学习不规范,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2月22日,制定并落实《2021年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初稿)》,并于3月31日正式发文,1月、2月和3月已按计划开展了学习,有效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在工作群常态化分享党的知识,截至四月上旬,已分享69条专题学习。2月25日,组织开展党的知识学习和测试,59名镇干部参加测试,42人成绩在95分以上,有效提高了知晓率。三是2月2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联系市领导到会指导,相关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4)针对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缺失等问题
一是2月27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就2017年“讲重做”实施方案中出现与潘村镇级别不符情况做情况说明。二是2月27日,用2018年印制的十九大学习笔记本记录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内容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三是3月上旬,镇党委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谈心谈话,分析存在问题。四是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委班子和一般干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3月底已检查1次。
4.关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5)针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2020年12月3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2月22日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六稳六保相关精神、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政策措施。二是制定潘村镇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任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三是在2月5日、3月10、4月6日重点工作会议上,对低保动态调整,企业用工招工帮扶、守住耕地红线,坚决保障口粮稳定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针对污染防治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2月25日和3月1日,潘村镇组织两次共150人次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二是2月23日下午,潘村镇党委副书记刘道同约谈涉及的5家企业负责人,会上组织学习了《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明光市供电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三是2月24日,镇环保站负责人带领供水公司和供电所到5家涉及单位进行断水断电,并督促抓紧拆除机械设备,截至2月24日下午,五家单位已全部断水断电。四是2月25日,镇环保站到涉及的五家整改单位进行督查,五家已全部断水断电,砂石全部覆盖。五是3月2日上午,潘村镇党委副书记刘道同到涉及的五家单位,督查整改效果,防止恢复生产。3月11日下午,镇环保站到涉及的五家单位督促整改。六是1月26日,建立潘村镇环保站工作职责,明确了环保站工作职责,增强了环保站人员履职尽责能力。七是3月12日,对镇环保站进行约谈。
(7)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2月4日下午,镇党委会议上,镇政法委员专题传达学习全国扫黑办第十二次会议和1月25日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2月5日,镇村干部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镇党委政法委员传达学习郭声琨在1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2月23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鉴于人事调整及工作变动,对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于2月20日至3月3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线索全覆盖摸排工作,确保了辖区内涉黑涉恶线索应排尽排。三是2月5日上午,组织全体镇干部开展保密相关制度学习,镇保密工作负责人带领全体镇干部学习了保密工作相关制度,同时会前还组织全体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2月19日至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2月23日,将三份秘密文件复印件及时移交政府保密部门与原件进行等同管理。四是责令镇扫黑办相关工作人员就存在泄密风险问题作出书面检讨。
5.关于党委对换届工作领导不力问题
(8)针对2018年9月4日曹塘村村委会选举仅产生了一名委员等问题
一是2月18日-22日,对全镇13个村开展后备干部摸排工作,形成42人的村后备干部库,其中女性19人,中共党员17人,大专以上学历14人,平均年龄33.7岁,为2021换届选举做好准备。二是各村为37名后备干部明确工作责任,通过聘用、公益岗、各类专干等各种形式参与到村日常工作中来。三是2月9日,为13个村以及联系村领导干部发放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规范选举流程。四是2月22日,建立潘村镇支部换届工作制度,并于2月26日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学习,使其明确换届流程,保存好换届材料。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9)针对效果不好问题
一是2月20日,印发《潘村镇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关于潘村镇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工的通知》,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3月17日,镇党委书记桑林庆就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提醒警示,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全面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全体镇干会议、镇村干部会议等形式,共组织7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0)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3月1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汇报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并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分管领域防范风险。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由班子成员每月就各自分管党风廉政领域实时记录。三是3月17日,镇党委扩大会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11)针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未成为常态问题
一是3月15日,对廉政风险点关键岗位人员共计5人进行约谈,提醒预防廉政风险。二是2021年元旦和春节前夕,通过例会、微信对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提示提醒,并张贴举报箱,无举报情况。3月12日,对新任股级干部2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高廉政意识。三是3月15日,对2020年以来提醒谈话人员共计6人开展暖心回访。
(12)针对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一是1月6日,已调整班子成员,鲍启飞同志任潘村镇纪委书记,2月8日,配齐纪委班子。二是镇纪委自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同时延伸至村级,加强村级纪检委员教育培训,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对村纪检委员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4次,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三是镇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作风建设、秸秆禁烧、旱厕改造等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截至4月中旬,已开展督查20次,所发现11个问题均已解决。
(13)针对执纪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村级纪检委员教育培训,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对村纪检委员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4次,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并作出相关情况说明,不属于应收未收。三是对违规领取低保线索开展专项排查,近三年来无应收未收情况。
(14)针对执纪监督安全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2月25日,召开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增强监督执纪纪律意识。二是按照《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有关要求》,做好谈话工作。三是截至四月中旬,严格按照《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有关要求》和程序,开展2次“走读式”谈话。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5)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
一是1月25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对镇作风办进行调整,配备1名专职镇作风办人员,明确四人兼职镇作风办工作,每月根据重点工作需求和领导要求开展督查检查。截至3月底,开展督查检查30次,发现11个问题。二是2月22日,镇党委扩大会研究个人绩效考核,强化过程化管理,将表彰惩处、出勤情况、违纪违法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三是3月12日,镇党委书记对问题涉及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16)针对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一是2月27日,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存在抄袭现象做原因剖析,严肃作风纪律。二是2月22日,制定了心得体会等书面材料审核制度。3月10日,两名工作人员重新撰写了“作风建设提升年”心得体会,并书面作出检讨。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发文的管理,由业务人员、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层层把关后,形成书面文件,保障文件的规范性。四是2月27日,2名班子成员就2018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与2017年雷同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说明。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17)针对走访发现,潘村镇部分路灯损坏未及时维修,也未根据时令变化及时调整路灯启闭时间,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镇为民服务大厅未提供老花镜等便民物品,且桌面表格杂乱、环境不整洁问题
一是已对群众所需便民物品进行排查,共排查出需要“群众座椅套布”、“柜台板凳3个”、“杂志报刊架1个”、“老花镜4个”、并采购了以上物品及一个医疗箱,现已摆放在工作台上供群众使用。工作人员桌面已整理清洁,文件材料已摆放整齐。二是2月23日,在全镇开展了问题梳理排查,排查出镇村两级服务大厅建设,村级工作制度上墙制度均已落实。三是已于1月28日、2月24日、3月27日召开月度工作例会,工作人员均做到了微笑服务,为民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四是对全镇路灯进行一星期的全面排查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镇建设和镇容管理站每月对镇区所有路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2月10日晚、3月6日晚,镇建设和镇容管理站工作人员2次对镇区路灯进行排查,各路段路灯照明正常。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8)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是2月20日,已通知相关人员退还市场巡查非法屠宰人员补助费19200元。2月23日,通知相关人员退还2019年1月和2020年1月发放的药管员补贴1200元。3月12日,镇纪委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让其做出书面检查。二是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20日,财政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公务接待”和“津贴发放”排查活动,财政所会计对近几年票据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其它问题。三是严格津贴、补贴、奖金等发放手续,凡遇发放津补贴及奖金事项必须制作“三重一大”备案表且上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经研究一致同意方可发放或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发放相关奖金及津补贴。
6.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
(19)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合规问题
一是相关责任人写出情况说明。二是落实《潘村镇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坚决不予报账。严格公务接待,规范接待,严禁超规格接待。三是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20日,镇财政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公务接待”和“津贴发放”排查活动,财政所对近几年报账票据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未发现除巡察组反馈外的其他问题。
(20)针对未按规定科目列支“三公经费”问题
一是2月20日,镇财政所全体人员开展业务互学活动,结合日常工作积累的经验就财务方面业务知识进行交流。二是严格落实领导把关、审批制度,对所有支出票据严格实行四人签字(经办人、分管领导、财政所长审核、镇长审批),加强票据审核,规范财政支出。三是落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相关会计业务核算方法的通知》(财乡〔2020〕213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不同往来款分类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四是相关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做自我批评。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21)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落实《潘村镇机关管理制度汇编》采购制度。辖区6号厂房电缆采购按照三方询价方式进行,截至3月底,2021年度全镇共有7个项目公开招标,均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要求进行规范采购。二是结合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2021〕19号)文件精神,2021年2月1日至2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政府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未发现存在其他问题。三是2月5日、2月23日,组织潘村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开展业务学习,主要对《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的进场项目交易方式选择的提醒函》(滁公管综〔2020〕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进行学习。
(22)针对库存现金过大问题
一是2020年9月底,镇财政所已调整会计科目。二是2月19日,财政所全员召开工作例会,会上学习了支出票据审核、财政资金监管等内容。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并逐月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截至3月底,已开展3次抽查,未发现问题。
(23)针对账务处理不合规问题
一是落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相关会计业务核算方法的通知》(财乡〔2020〕213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不同往来款分类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二是落实潘村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潘村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制度(每月开展一次,至今已开展3次,未发现任何问题),潘村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出纳会计及时将收支情况及未付款项及时汇报主要领导,提升对资金各个环节的监管。三是2月19日,召开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潘村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及财政所全员参加会议,就潘村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潘村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制度,潘村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进行学习。四是相关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做自我批评。
(24)针对财务人员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2月22日,已收缴违规报销费用750元。3月12日,镇纪委对时任财政所长进行谈话,并责令让其做出书面检查。二是对所有支出票据严格实行四人签字(经办人、分管领导、财政所长审核、镇长审批)制度。严格把控经费支出,实行出纳会计初审,财政所长再次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由镇长最终审批把关,对于续和签字齐全,请款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报账。三是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20日,镇财政所在全镇范围了开展了“差旅费”报销专项排查,对近几年差旅费报销单据及贴票进行复核,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1月27日、2月9日,镇财政所分别召开会议,主要针对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进行了深入剖析,并集中观看《说案明纪》。
8.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25)针对程序不严谨问题
一是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开展招标工作,今年新建8个项目全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二是2月5日,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业务学习工作会议,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学习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进场项目交易方式选择的提醒函》。三是2月22日,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刘道同为组长的潘村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事后监督管理,今年以来随机抽查了1个在建项目并开展综合检查,未发现异常隐患,同时制定了《潘村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细则》,进一步维护我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26)针对存在拆标现象问题
一是2月23日,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业务学习工作会议,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学习了《潘村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细则》、《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二是2月19日,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对1个在建项目开展综合检查,未发现问题。三是3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村财镇管”执行不到位问题
(27)针对镇农经站对村级财务“把而不关”,村级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1月25日,镇农经站在曹塘村村委会召开整改和农村财务培训会议。2月1日,镇农经站在紫阳村召开整改和农村财务培训会议。二是1月18日-22日,镇农经站对13个村村财务开展大排查,经排查未发现问题。3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作个人检讨。三是2月10日,调整潘村镇农村财务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农经站、分管领导签字,事由填写预备金申请单,并凭发票和转账明细到银行转账,加强财务的审核把关。
(28)针对现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一是2月10日,完善《潘村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文件》文件,加入转账支付,杜绝现金支付。2月5日,镇农经站在党委会议室组织文书学习,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规范执行农村财务规定。二是镇农经站、村监督委员会加强审核力度,杜绝现金支付。对镇农经站及紫阳村会计进行提醒谈话,并撰写检查。三是全镇13个村(含紫阳村)现在已实行转账和预审批手续《潘村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文件》,坚决杜绝现金支付。
(三)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建抓得不实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29)针对思想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2月22日,镇纪委书记鲍启飞在镇党委会议上带领大家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2月18日,制定《潘村镇2021年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三是2月27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无党建工作全年计划认真反思,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0)针对研究决策不合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制定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规则,根据需要不定时召开乡镇行政会议。截至3月底,共召开4次行政会议。二是2月24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党委会议记录要求,对会议记录内容、记录形式、签到要求、议题研究等开展培训。三是2月8日,组织室内部工作会议调整人员分工,指定党委会议记录人员。四是3月30日,镇党委书记按要求对党委会议开展审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规范会议记录。
(3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2月22日镇党委会,2月25日、3月1日镇干部大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学深弄透民主集中制相关要求,发挥好参会人员作用。二是2月22日,制定潘村镇议事制度,明确了党委会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纪律、违规处理等要求,会上要求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2月27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作情况说明。
(32)针对违规研究议题问题
一是已把镇派出所、财政所、土地所、司法所等部门相关责任人共计11人重复享受的福利500元退回镇工会。二是2月28日,对潘村镇历年工会福利发放开展排查,未发现违规发放待遇情况。三是2月22日,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内容。
2.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33)针对“三会一课”资料缺失问题
一是2月23日,研究制定《关于潘村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各支部会议召开、发挥作用、材料收集整理等各方面目标任务,规范“三会一课”开展。二是3月4日,组织室对13个村12个总支32个支部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指导整改到位。三是2月23日-27日,组织室分组对各支部13个村12个总支32个支部“三会一课”材料进行审查,对存在的12个问题进行指导,并对13个村历年来“三会一课”材料不同程度遗失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对党群支部、政府支部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34)针对组织生活会有短板问题
一是对现任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2月23日,研究制定《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潘村镇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方案》明确任务目标,会议议程,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三是3月30日,党群、政府支部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会上开展自我剖析,党员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规范记录会议,持续跟踪整改。四是在3月底前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对镇所有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对优秀党员进行通报表彰。
(35)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一是2月26日,民主生活会前,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其他9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整改意见。二是2月27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现象说明情况。三是1月15日,根据市委组织部门要求,制定《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规范会议程序。
3.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到位问题
(36)针对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2月27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员发展存在问题进行说明。二是2月26日,对党员发展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督促预备期满即将转正的两名党员所在支部尽快研究,确保党委及时对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党员转正工作进行研究。三是2月18日-22日,对全镇13个村近三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梳理,无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支部。四是2月1日,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制定2021年党员发展计划,预计潘村镇2021年发展25人,其中农牧渔民类别17人。五是3月2日,镇组织室到13个村12个总支32个支部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对拟发展党员相关材料,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均不存在问题。
(37)针对党员证填写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一是每月各支部开展党小组会时,党小组长根据会议内容规范填写党员证,包括组织活动内容、党费交纳情况等。二是2月22日,研究制定《关于潘村镇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党员证使用规范。三是1月30日、2月26日组织室分别抽查部分党员党员证每次每个支部5本,对记录情况予以通报,督促38个党支部按时合规填写党员证。
4.关于选人用人存在不足问题
(38)针对潘村镇现缺少村书记1名、支部委员6名,村主任2名、村委委员14名,且现有的部分村书记年龄较大、文化层次不高问题
一是2月2日,13个村对现有83名村“两委”人员进行摸排梳理,建立台账。二是2月18日-22日,对全镇13个村开展后备干部摸排工作,形成42人的村后备干部库,其中女性19人,中共党员17人,大专以上学历14人,平均年龄33.7岁,为2021换届选举做好准备。各村为37名后备干部明确工作责任,通过聘用、公益岗、各类专干等各种形式参与到村日常工作中来。三是做好村两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发动宣传、规范程序、做好储备,保障选举正常开展。
5.对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39)针对2015年滁州市委巡察潘村镇反馈的问题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2月8日,印发《关于调整潘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联系村的通知》,明确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工作职责。二是1月6日,调整班子成员分工,鲍启飞同志任潘村镇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无分管与纪检无关工作。2月8日,配齐镇纪委副书记和3名纪委委员。同时各村配备村级纪检委员。1月21日、1月22日、2月25日、3月30日召开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并进行培训,提升纪检干部思想和行动能力。三是对2015年滁州市委巡察潘村镇反馈的问题再次核对并认真落实整改,3月12日对巡察问题反馈出的相关人员1人进行约谈,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四是2月27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本轮巡察依然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潘村镇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全面彻底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整改。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果不落空。
二是抓牢党建。坚持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核心工作,聚焦主业主责,深耕党建“责任田”,镇党委班子要主动把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各项党建制度,规范党内生活。
三是强化作风。紧紧扭住强化作风建设这一重点不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下功夫,对干部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下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建立镇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机制,纠正干部队伍在思想政治,切实提升全体镇干部的执行力,实现以良好作风促良好作为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8051023;邮编:239451;电子邮箱:mgsp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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