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明光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巡察工作 > 巡察整改
中共明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1/8/24 18:16:27  来源:明光市委巡察办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和整改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2月22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市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供销社党组书记朱家如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整改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机关各部室的整改。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表格,分解落实,所有任务全部由班子成员牵头,各科室负责人是承办负责人,明确相关科室的任务,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人,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导向,抓紧抓好整改落实

(一)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在工作会议上就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二是成立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朱家如任组长,负责整改总体工作。三是党组书记认真研究每一个整改问题,亲自安排部署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截至5月底,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3次。

2)针对整改落实有欠缺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作风不严谨、整改工作不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了4次集体学习,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党史红色教育学习1次。三是截至5月底,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对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进行学习部署。

3)针对制度建设有偏差问题

一是3月22日,组织分管领导及财务股工作人员学习了财务审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财务规章制度,重新制定《市供销社费用审批权限规定》,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财务审批。三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财务负责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4)针对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一是4月22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共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党史学习重要会议精神4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是重新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5月底,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

5)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学习不认真、心得体会抄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活动以来,共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次,学习讨论2次。三是党组就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认真梳理,对照实际反思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6)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仍有欠缺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实问题做了自我批评。二是3月10日,在明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上公布明光市扫黑除恶工作举报方式。三是3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陈一新秘书长关于扫黑除恶有关会议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有关精神。

7)针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持续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就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成立供销社资产管理小组,朱家如任组长,明确冯玉牵头负责闲置资产的使用盘活,组织召开资产处置专题会议1次,听取资产管理处置情况汇报。三是拆除有安全隐患的房屋5处,其中原邵岗供销社1间门面房被原邵岗供销社副主任侵占至今问题已依法整改到位。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8)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4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就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二是截至5月底,共开展“第一种形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工作2次,及时警示教育机关党员干部。三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就班子成员记实手册记录不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咬耳扯袖统计表报送不及时、不规范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9)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考勤管理,办公室每周公示出勤情况,监督机关工作人员准时上下班。截至5月底,已公示考勤情况15次。三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办事要在办公室登记簿上签字,每月由办公室进行整理保存。

10)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3月22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积极整改,对存在超标准的房间将新录用公务员安排到相关股室或者对办公用房面积进行分割处置。三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公务接待不合规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组织财务股对今年以来公务接待开展自查,未发现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

11)针对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报销不规范人员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工会、财务联合对报销发票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三是组织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报销相关制度手续,并对今年以来的财务开展1次自查,未发现财务报销不规范现象。

12)针对工会经费使用违反规定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工会人员及时对接市总工会学习相关工会活动要求及工会活动奖金发放标准。三是退回超标准发放的奖金和裁判费1600元。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

13)针对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调不畅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在工作会议上开展自我批评。二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领导能力,注重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截至5月底 ,与党组成员开展沟通交流2次。三是工作存在分歧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决定。

14)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就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截至5月底,党组会议讨论“三重一大”工作2次,均按照要求执行。二是截至5月底,党组会议讨论2次“三重一大”工作,党组书记均执行“末位表态制”制度。三是党组成员积极参与机关工作,对每一项会议认真发言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15)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检视材料抄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检视材料并经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取得实效。三是3月22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

16)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未按要求开展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党支部书记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会议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进行民主测评。三是3月22日,组织学习市直工委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有关文件精神。

1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截至5月底,已召开5次党支部委员会和1次党支部大会,党组书记给机关党员干部和部分退休党员讲党课3次。

18)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朱家如就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重新核算退休党员党费标准。二是5月19日,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自觉交纳党费自觉性。三是督促退休党员及时交纳党费。截至5月底,已收缴13名退休党员党费。

19)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

一是及时安排办公室和财务工作人员负责与审计局对接,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二是3月22日,党组书记朱家如在整改工作会议上就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审计整改工作人员已经汇总相关工作材料,并报送审计局审核,已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是狠抓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绝对不允许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狠抓作风改进,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市供销社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岗位责任,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杜绝“四风”问题的发生。

三是狠抓成果运用,推动供销合作社科学发展。市供销社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集中精力抓整改,统筹兼顾抓落实,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抓好结合,以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实践,转化为发展动力,推动我市供销合作社工作更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0-8022556;邮政地址:明光市明光街道广场路50号明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子邮箱:1549970523@qq.com。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9006956号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政务中心大楼12楼 电话:0550-8022722 投稿邮箱:ahmgjw@163.com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