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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纪委开展“走读式”谈话的实践启示
编辑日期:2021/9/2 10:51:48  来源:江淮风纪  发稿人:贡发明 徐文江 付珂珂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走读式”谈话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初步核实过程中,与被核查人、参与人、知情人进行的核实性谈话;另一种是在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对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或者刑事等强制措施的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相关证人进行的谈话讯问询问。2019年以来,明光市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走读式”谈话阵地建设全覆盖,审查调查安全无盲区,着力做到谈话场所建设标准化、使用流程规范化、监督管理常态化,1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共计开展“走读式”谈话205人次,有效保障基层执纪审查调查质量和安全水平。但通过调研也发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中还存在有待改进和提升的地方,需要在实践探索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

一、实践成效

(一)规范乡镇街道谈话场所建设,提升标准化保障水平。各乡镇街道按照“三统一”要求建设一间标准化“走读式”谈话室和与其相配套的监控室。即谈话室统一设置在办公区一楼,对墙体、门窗、电源等设施一律进行软包处理;谈话室地面统一铺装强化木地板,室内设置2个高清监控摄像头,且配备移动侦测自动录像功能,实现监控无盲区和全程录音录像;统一配备经过软包处理的三角形桌子和符合标准的椅子。迄今为止,全市乡镇街道已建好17个固定谈话室及与其相配套的监控设施(备),符合安全保密和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实现了乡镇街道固定谈话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二)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走读式”谈话技能。定期对乡镇纪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实际操作培训,以练促学,以学促用,使办案人熟练掌握各种突发情况应急办法,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妥善有效处置。通过加强对谈话室的管理使用、谈话方法技巧、医疗应急知识,以及消防知识和安全防范等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2019年以来共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5次,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和应急急救演练培训3次。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走读式”谈话流程。制定《明光市乡镇街道执纪审查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明光市乡镇街道协作区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有关要求》和乡镇街道“走读式”谈话值班医生全程驻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谈话场所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严格保密要求,实施专房专用;严格把握使用条件,全面掌握“六必知”;严格程序要求,一律先审批后实施;严格纪律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机制;严格谈话工作要求,强化全程管控;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两不许一报告”,确保谈话前审批、谈话中防控、谈话后回访、“手递手”交接,努力实现流程精细化、办案规范化、安全“零”风险的目标要求。

(四)强化监督检查,拧紧“走读式”谈话“安全阀”。强化乡镇街道“走读式”谈话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查看监控、随时抽查录音录像资料等形式,查看”走读式”谈话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不断提升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安全保障水平。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事前检查与事后检查相结合,若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2019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查调查安全检查6次,梳理整改问题32条。

二、存在问题

(一)“走读式”谈话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少数乡镇街道纪(工)委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次数过少。极个别乡镇街道固定谈话室管理使用不规范,甚至堆放与“走读式”谈话工作无关的办公用品,成为实质上的储藏室等。

(二)对“走读式”谈话理解把握不够准确。认为只要谈话对象到固定谈话室谈话就是开展“走读式”谈话。如对一些诸如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土地违法等违反社会秩序类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开展谈话时,是否都需要按照“走读式”谈话标准要求去开展谈话,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不够准确。

(三)部分被谈话对象存在抵触情绪。乡镇街道在开展“走读式”谈话过程中,部分被谈话对象,对开展随身检查、体检感到不适应,不理解,有抵触情绪,认为就那么点事,没有必要兴师动众,小题大做。有些协助调查的知情人、涉事人甚至有反感和不配合现象。

(四)谈话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三不”现象。不想做,开展走读式谈话,怕麻烦,手续多;不敢做,怕出事,担当意识不强;不会做,业务能力缺乏,不会开展“走读式”谈话。

三、经验启示

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走读式”谈话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乡镇“走读式”谈话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或工作规则,实现基层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手续完备,程序规范。严格审批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分级报批制度,根据被谈话对象的主体身份,确定审批权限层级,由负责谈话的案件承办人逐级申请。坚持一谈一审批,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确保报批程序的合法性,杜绝办案人员擅自谈话、不按规定谈话等行为。认真填写《“走读式” 谈话审批表》,确保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做到谁使用、谁申请,审批一次、谈话一次,保障报批程序手续完备性,杜绝乱用、混用等行为。

强化流程监管,规范行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开展“走读式”谈话进行全流程管理,收集各环节形成的材料,从申请“走读式”谈话批准、被谈话对象进入谈话点、组织医生对被谈话对象进行体检、谈话过程,直至被谈话对象离开,必须全程跟踪,安全可控,做到一案一卷,确保程序上合规,过程上无可挑剔,最大程度的防控风险。对办案过程未按照要求办理的行为,及时予以指出,要求立即整改,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二)讲求策略,制定预案。根据被谈话对象和案件的复杂情况,精心组织谈话力量,从谈话人员的性别配置、办案经验、责任心等方面统筹考虑,做到分工明确、配合有力,协调一致,建立强有力的谈话队伍。

谈话前要积极了解谈话对象工作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等基本信息,尽可能做到应知尽知,准确做好风险评估和研判。严密制定谈话提纲,其中包括谈话准备情况、谈话目标和要求、谈话方式和步骤,以及谈话策略和证据使用等。

(三)严格标准,强化保障。审慎确定谈话场所,合理确定谈话人员,每次谈话时确保2名谈话人员;被谈话对象是女性的,必须保障至少一名女性谈话人员。

乡镇街道纪(工)委要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值班医生全程驻点制度。根据驻点医生要求,由办案点提供医疗器材、配备药品等物资,负责对药品、器械的安全使用以及保管、更新和补充,对相关医疗器械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驻点医生在对被谈话对象进行检查时,要做到细致入微,体现人文关怀,如实登记,备案可查。

(四)压实责任,确保安全。周密制定安全预案,严守“走读式”谈话安全底线,将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意识贯穿于谈话全过程。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把安全责任明确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守好谈话安全“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坚决做到每次谈话前都要重申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学习各类安全应急常识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相关设备使用。做到时刻紧绷谈话安全这根弦,让安全责任意识入脑入心。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谈话工作,遵守有关回避制度,尊重被谈话对象的人格尊严,维护其合法权益,严禁逼供、诱供、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坚持把安全教育纳入“走读式”谈话工作全过程,严明谈话安全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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