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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着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编辑日期:2021/7/9 10:25: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稿人:吴涛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近日,明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巡察整改培训会上如是说。

近年来,明光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培训、建立完善制度、开展量化评估等方式,着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整改责任。该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书记工程”,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压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高效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先后2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次就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

开展“两个培训”,提升整改质量。巡察反馈后,该市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综合业务培训,对整改流程、整改标准、材料归档等方面进行讲解,为被巡察单位提供参考;对“三资”管理、选人用人等共性问题,开展专项培训,着力解决“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对33个党组织开展培训4次。

建立“三张清单”,凝聚整改合力。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责任清、任务明、时限合理;对共性问题,制作部门责任清单,移交相关市直部门,并由其对整改工作开展指导督导,今年以来,移交市直部门清单27份,开展专项整治5项;细化整改前期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整改督导阶段等3个阶段120条日常监督清单,依照清单内容核查整改任务、整改步骤完成情况,加强督促整改。

制定“四项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审核会商机制,围绕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期限是否合理等,对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审核、集体会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会商30余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00余条;联系包保制度,通过制定巡察问题《提示函》等方式,明确巡察整改的包保责任人,提请整改调度,督促落实整改,今年以来,共向16位市领导呈送《提示函》26份;指导督导机制,按照分片包干的形式,成立若干整改指导督导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导,今年以来,开展指导督导36次,查摆纠正问题60个;约谈提醒制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先后约谈19个党组织,28人次。

实施“五种指标”,检查整改成效。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等五个方面,对巡察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建综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等内容,不断放大巡察的政治效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今年以来,已对15个党组织开展整改成效量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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