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位党组书记,我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再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都整改。 ”因巡察整改进度缓慢被约谈的一位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这样表态说。“下一步将制定出台明光市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就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组织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和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精准量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建综合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奖惩分明,倒逼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见效。 ”明光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明光市打出了“共性问题提醒单、监督整改交办会、整改工作提示函、村级纪检委员监督队伍、一意见三通报机制”等一套“组合拳”,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治疗,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一单”,即共性问题提醒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基层组织建设、津补贴发放、财务管理、招标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工作创新,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巡察办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共性问题提醒单》,要求对职责范围内共性问题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杜绝共性问题反复发生。今年以来,共发放共性问题提醒单10份。
“一会”,即监督整改交办会。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日常监督,建立巡察整改回访督查机制。坚持立巡立改,跟踪督办,巡察结束后,及时组织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召开“巡察反馈监督整改交办会”,明确监督责任,通过“定期监督+定点督查+定人督办”的“三定”模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确保整改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今年以来,召开监督整改交办会2次,开展整改监督30余次,发现相关问题40余个。
“一函”,即整改工作提示函。在组织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的同时,市委巡察办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抄报市分管领导,抄送组织部门和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建立《市委书记讲话点人点事情况管理台账》,重点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今年以来,共发放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33份。
“一队伍”,即一支村级纪检委员监督队伍。充分发挥150名村级纪检委员廉政教育在一线、问题化解在一线、日常监督在一线等“三个一线”的“前哨”作用,打造成一支“常驻不走的巡察干部队伍”,有效构建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村级纪检委员协助的镇村联动监督机制。今年以来,共协助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34次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924次。
“一机制”,即“一意见三通报”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构建“市委巡察办交办、市分管领导指导监督、组织部门和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督查督办”的合力推动机制。坚持市领导参加分管领域被巡察党组织巡察问题反馈会,在反馈会上提出具体意见和工作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分别向市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共性问题职能单位等通报巡察有关情况,将巡察反馈与警示教育同步推进,进一步增强整改外部推力,确保问题反馈情况清、责任认领明、压力传导实。今年以来,市分管领导共计15人次参加巡察反馈会,通报巡察问题30余次。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凡是巡察反馈的问题都要整改到位,凡是反馈整改的问题都要举一反三,凡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都要建章立制,让每一轮巡察都成为看齐之巡、教育之巡、立规之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明光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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