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0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0人次,第二种形态104人次,第三种形态10人次,第四种形态29人次。”这是明光市纪委监委晒出的2020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绩单。
2020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处置,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织密“四种形态”防护网,切实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谈话+教育,抓早抓小“治未病”。坚持教育先行,把监督关口前移,充分运用谈话函询等措施,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监督、早提醒,2020年累计开展谈话函询35次,进行提醒谈话60人,切实达到了“未病先防、小病早治”的良好效果。
严管+厚爱,动辄则咎“扶病苗”。聚焦问题线索,问症把脉、扶正病苗,对党员干部“微违规”的问题见微知著,及时开展诫勉谈话54人,采取党纪轻处分85人,组织调整2人,层层设防,及时处理和纠偏,有效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
严惩+震慑,防护森林“拔烂根”。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对不知收敛的“烂树病根”绝不手软,先后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开除党籍29人,开除公职4人,双开4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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