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巷镇陶桥村原党总支书记刘家林侵占集体资产问题。2002年至2012年期间,刘家林将部分集体土地承包费占为己有。刘家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石坝镇东贾村原党总支书记、主任陈桂林危房改造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陈桂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申请危房改造并获取补助。2009至2019年,陈桂林占有村集体土地未缴纳承包费。2013年,陈桂林侵占村集体林业补助。陈桂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陈桂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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