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明光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问责情况
明光:关于“11.26”客运电梯安装施工较大事故问责的通报
编辑日期:2020/8/17 11:00:30  来源:明光市纪委监委  发稿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2017年11月26日18时,明光市正元广场在建工地发生电梯安装事故,明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未尽到监督职责,徐高峰作为时任主要负责人,应承担责任。徐高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9006956号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政务中心大楼12楼 电话:0550-8022722 投稿邮箱:ahmgjw@163.com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